GDP,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GDP,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故事版GDP

先從一個老掉牙的故事說起。說是人類尚處在以物易物的矇昧時代,甲製造了兩柄斧頭,乙射死了兩隻野羊,甲只需一柄斧頭便能砍伐樹木,另一柄是閒置的;乙一時半會也吃不了兩隻羊,時間長了就會腐爛變質。於是,兩人自發地用各自多餘的東西進行交換,這樣,兩人便都有了一柄斧頭與一隻野羊。

試想,假如不發生交換,那麼甲的另一柄斧頭並不能派上用場,乙的另一隻野羊也無人享受,它們並不能滿足人類的需要,因此只能算物質;交換髮生後,它們立刻派上了新的用場,因此,它們就從物質變成了財富。

這個故事包含了一個經濟學的基本原理:雙方自願(不妨礙第三人)的交換總能促進雙方財富的增長。這個原理反過來應用便是:自己生產出來的產品算不算財富並不能一廂情願,只有通過交換被他人(在現代社會就是市場)認可後,才能變成社會財富。

人類早已走進了貨幣時代,但其交換的本質仍然是同以斧頭交換野羊一樣,而且,使用貨幣交換顯然更有利於人們對財富的增加程度做出比較準確的描述,這就有了GDP的概念。

GDP主要反映一定時期內,社會經濟活動所創造的財富增加值總量。

舉個例子,假定有電視機廠以500元的出廠價將產品賣給經銷商,經銷商經過選購、儲運、展示等環節後,再以600元的零售價賣給了客戶,此時,電視機增值了100元。

這種簡單的計算方法,表示了電視機在交換過程中價值的提升,因此,我們有理由認為社會財富增加了,而這個增加的100元就是GDP。電視機的其他生產環節或其他產品不同階段的流轉,其GDP的產生道理也是如出一轍,總是表示產品或資源不斷地被創造出來和分配到更加需要他們的人手裡。

這種交換越多,GDP的數值越大,則表明社會的有限資源得到了更加合理的分配與利用,社會的財富就增加得越多。

但問題是,既然我們的GDP概念是源於交換產生財富這個原理的,在追求GDP時,也必須符合這個原理的基本條件:一是交換必須自願,二是交換必須不妨礙第三人,三是交換必須在兩個清晰的產權主體之間真正發生。否則,GDP的數值就會大打折扣。

強制交易的GDP

假定交換的雙方不是處於自願。沿用前例,假定甲自己除了有兩柄斧頭以外,還另外有一隻野羊,他肯定不想與乙交換,而是想去尋找丙換蔬菜或者尋找丁換鋤頭,可是,乙卻倚仗自己的蠻力強行與甲交換,甲因為懼怕乙的淫威,只好同意。這是,乙是增長了財富,但甲的財富並未增長,他只是多了一頭吃不了很快要腐爛變質的野羊,也就是說,乙的財富增長其實是來自於對甲的財富的掠奪。

現實生活中類似的例子也很多,比方說,政府要在老城區拆遷建新房,居民們勢必提出補償要求。按照同等地段的價格,應當每平方米至少補償5000元,但政府因為財力有限或者其他原因,只同意按每平方米3000元收購,最終胳膊擰不過大腿,居民在一片牢騷中搬了出去。政府再以每平方米5000元的價格將土地賣給開發商,開發商經過設計、施工等若干環節建成新房子,再以每平方米7000元的價格賣給業主。

此時,通常的GDP是按照實際發生的價格計算的,即每平方米的GDP應當是(5000-3000)+(7000-5000),總計為4000元;可是,如果政府不強制交易,按照公平自願的原則以市場價收購,那麼每平方米的GDP應當是(5000-5000)+(7000-5000),總計為2000元,那就遠沒有我們現在計算的多。

妨礙他人的GDP

假定交換雙方自願,但因為妨礙了第三人,則對當事雙方來說也許是增長了財富,但對於整個社會來說未必是件好事,甚至可能會造成財富的更大損失。

比方說,甲乙兩人一個出斧頭作為作案工具,一個出野羊作為食物,合謀去搶丙的蔬菜,結果,甲乙雙方的財富都有快速增長,但他們的財富不是來自於創造,而是來自於對丙方財富的轉移。假定這樣的事不被堅決制止,則甲乙的行為必將激發更多的人加入到財富轉移的行列中來,社會的財富只會越分越少。

現實生活中這樣公然明火執仗已不多見,但也沒有絕跡。假定某鋼廠以犧牲周邊環境為代價生產出來的鋼材非常便宜,每噸所花成本只需1500元,再以2000元賣給了私人建房者,此時,雙方是自願交換,按照正常計算方法應當是每噸鋼材產生500元的GDP。

可是,鋼渣廢水造成了大規模的環境汙染,周邊的良田顆粒無收,國家為了治理這糟糕的環境,需要按照每噸鋼500元人工投入來治理方能恢復,則這家鋼廠對社會財富來說,增加量為零,因為鋼廠所賺的500元正好被政府用來治理環境的人工費500元抵消。但按照現行的GDP公式,卻是兩個500元相加,莫名其妙地產生了1000元的GDP。

如果國家不治理呢?那麼GDP是增加了500元,但農民們是不會答應的,因為他們的農田本來也是生產GDP的,可是卻因為有了鋼廠的GDP,使他們減少了GDP,或者乾脆說,鋼廠所獲得的財富實際上是轉移了農民的財富。

沒有完成的GDP

創造GDP(其實就是創造財富)有三種途徑,俗稱“三駕馬車”,即出口、投資和消費。

出口是兩國之間做交換,同樣能夠促進雙方財富的增長。但是,出口涉及匯率換算。如果匯率不能正確反映兩國人民之間交換的真實需要,換算比率偏高或偏低,就會造成雙方的交換不平衡,要麼是我多給了你,要麼是你多給了我,如果這種貿易順(逆)差數值十分巨大,那麼必然導致交換不能全部完成。

就中國目前的實際情況而言,我們已累計儲備美元超過了2萬億元,也就是說我們給了14萬億元人民幣(按7︰1粗略計算)的東西給美國,按照交換的原理,美國應該給我們2萬億美元我們需要的東西,這樣才會在促進美國人財富增長的同時,也促進我們自己財富的增長。

可現實是,我們並沒有用這些外匯去購買美國人的東西,因為匯率偏低。本來是,5元中國生產的東西可換1美元美國生產的東西,我們卻要用7元中國生產的東西換回1美元美國生產的東西,這就導致了出口企業生產繁榮而進口企業生產萎縮。

對出口企業而言,他們把7元錢的東西送到美國才賣1美元,美國人覺得非常便宜,故而願意消費中國的產品。而這些出口企業把換回的1美元再在國內央行換成7元人民幣,他們的產品即使賣得很便宜也有錢賺。

可是對於進口企業而言,他們就沒有了積極性。因為匯率偏低,他們不願意使用或者說用不起美元。所以,央行的美元就越攢越多。

所以,實際上,是我們中國窮人白借了14萬億人民幣的東西給美國富人,而且沒有利息,我們的財富大大減少了(因為都送到美國去了,卻沒有從美國拿回相應的東西)。

所以說,出口創造的GDP只有在外匯收支平衡的基礎上才有意義,才算為國內增加的了財富,只賣不買或者多賣少買產生了鉅額順差,都表明我們還有相當多的交換沒有完成,因此,這樣的GDP就不能算為社會創造了財富。

對GDP概念的修正

總的來看,真正的GDP應該是有效積累的。只有減去無效的GDP和消失的GDP,才能反映一個地方的富足程度與發展速度。

現在各地都在搞工業園區,招商引資來的企業園區內跑馬圈地,許多廠房建成以後並未投產就閒置起來,這些廠房與圍牆的投資雖然也使當地產生了GDP,但究其本質,這種方式產生的GDP是一種徒有其表的無效GDP。

還有,比如某地遭受特大洪水,大量房屋被沖毀,大片莊稼被淹沒,老百姓痛心疾首。次年,他們硬著頭皮或用積蓄或舉債搞災後重建,這一年的GDP是往年的130%,但老百姓反倒感覺自己的生活質量比原來差了一大截。原因很簡單,洪水把多年來的勞動成果毀於一旦,而勞動成果就是往年GDP的積累,這些GDP因為洪水瞬間消失。

所以,無論是無效的GDP,還是消失的GDP,再高的GDP也不能證明社會的財富在增加,經濟在發展。如果一個地方不斷出現消失的GDP或者無效的GDP,只能證明我們過去做了太多的無用功,或者我們現在的決策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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