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7个巾帼先进典型受到省级表彰


本报讯(记者 宁亚琴)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广大妇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立足本职岗位,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在创业创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涌现出了一大批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日前,我市37个巾帼先进典型受到省级表彰。

为在广大妇女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省妇联命名表彰了一批巾帼先进典型,其中我市37个巾帼先进典型受表彰,表彰决定授予西宁市城东区公安分局、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等8个集体为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医药卫生科、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等11个集体为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授予罗毅娟、牛萌等9人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授予黄仁琴、焦成霞等9人省农牧区科技致富女能手荣誉称号。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纷纷表示,会珍惜荣誉,不断进取,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崭新业绩。市妇联希望全市广大妇女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她们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高尚情操,学习她们岗位建功、争创一流的敬业精神,学习她们脚踏实地、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向基本建成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加快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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