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解讀伯克希爾哈撒韋

接續上一篇《解讀伯克希爾哈撒韋(上)》。巴菲特在收購BRK後,在1967年派發了唯一一次股息,每股0.1美元。之後再也沒有派發過股息。

許多投資者都看到BRK長期不發股息,股價照樣漲很好,就以為股價長期就會自動跟著淨資產走。許多公司也以BRK為榜樣,以長期發展為理由,拒絕派發股息。其實這是明顯的欺負小股東。

表面上BRK雖然不發股息,但和其他不發股息的公司大不一樣,背後需要大量鋪墊:

1.巴菲特和芒格的絕大部分身家都在BRK裡,只象徵性地每年各領10萬美元薪水,且沒有做過傷害小股東的事,大小股東利益基本一致。

2.巴菲特每年寫給投資者的信,開公開的股東大會,闡述理念。

3.巴菲特承諾將以BRK以每股內在價值增長最大化為目標。

1983年給股東的信:Our long-term economic goal is to maximize the average annual rate of gain in intrinsic business value on a per-share basis. 我們長期的經濟目標是將每股內在價值每年的增速最大化。

4.巴菲特承諾不輕易發行新股。

1983年給股東的信:We will issue common stock only when we receive as much in business value as we give. This rule applies to all forms of issuance - not only mergers or public stock offerings, but stock for-debt swaps, stock options, and convertible securities as well. We will not sell small portions of your company - and that is what the issuance of shares amounts to - on a basis inconsistent with the value of the entire enterprise. 我們只會在收到與給出同樣多的業務價值時發行普通股。這個規則適用於所有形式的股票發行,包括併購、公開增發、債轉股、股票期權、轉債等。發行股票相當於出售一小部分擁有的公司,我們不會在違背整個企業價值的情況下做這種事。

5.巴菲特對BRK的股價很看重。

1983年給股東的信:We test the wisdom of retaining earnings by assessing whether retention, over time, delivers shareholders at least $1 of market value for each $1 retained. 我們測試留存利潤的明智性,對於每1美元留存利潤,長期是否傳遞給股東至少1美元的市場價值

請注意,巴菲特寫的是market value,是市場價值,即市值,不是內在價值。

2006年給股東的信:Charlie and I will do our best to ensure that Berkshire sells at neither a large discount nor large premium to intrinsic value. 芒格和我會盡力確保BRK股價交易在內在價值附近。

6.巴菲特的歷史業績超好,這個不用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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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巴菲特承諾回購。

2011年9月,巴菲特宣佈BRK將在股價低於內在價值,不高於淨資產110%時回購。之後回購了6700萬美元的股票。

2012年12月,回購上限價格提高至120%,至今有效。

8.巴菲特的信用極好。即使在2008年金融危機時,還有大把浮存金可用於救濟其他金融機構與抄底。而且幾十年以來也沒有違反過上述對股東的承諾。

基於上述原因,BRK的股東可以完全信任巴菲特。而且股票也有退出途徑。雖然BRK在1967年以後沒有分紅,但巴菲特確實基本上把股價長期維持在淨資產以上,後期提供回購。這使得其他股東可以在二級市場上,以比較可預見的價格退出,解決了在DCF模型裡,不分紅不回購的公司沒有現金流入的問題。

在BRK不發股息的同時,巴菲特卻鍾情於投資股息穩定增長,且願意積極回購股票的公司,他稱之為“Big 4”——美國運通、可口可樂、IBM、富國銀行。

巴菲特和他的BRK是整個投資行業裡的特例。如果其他公司想學BRK,得學全套才行。或者發明另一套方法,解決DCF模型裡沒有現金流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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