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窮志:提高富裕家庭子女的大學學費

作者:劉窮志(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財政學教授)

  目前不少高校負債較多,財政支撐艱難,但對於學費,一些家庭特別是困難家庭仍然覺得不低,化解矛盾的有效路徑是調整學費標準和結構。

劉窮志:提高富裕家庭子女的大學學費

  劉窮志

  一、大學學費需要調整的理由

  1.高等教育成本推動

  《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高等學校學費佔每年每生平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25%,《關於2015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再次明確“高校學費標準應嚴格按照不高於生均培養成本25%核定”,高等教育成本成為高校學費收費標準的基礎性決定因素。

  高校特別是非重點大學,學生的學費大多用於成本補償。學生學費基本上都用於辦學投入,一部分是直接投入到學生的培養,改善教學、生活條件,另一部分是通過項目形式為學生所用,但時間週期較長。

  高等教育成本包括教師工資、教學授課、教學儀器與設備投入等,構成較複雜。隨著辦學條件要求不斷提高,校園環境、教室、教學設施、圖書館建設與藏書、住宿條件以及師資等耗費增多,學費必將增長。

  2.高品質高等教育需求拉動

  大學是人力資本密集和產出週期長的機構,具有以更多投入來替代產出的特徵,來保證和追求高等教育服務水平,也就是說,為了提供更優質的高等教育服務,大學追求更高的投入或者說高收費。高品質教育讓學生教育投資獲得較高的回報率,從而進一步增大了對教育服務的投資意願。

  如果大學僅依靠國家財政投入,大學辦學完全根據政府規劃進行,而公共投入難以滿足優質教育資源的支出,那就不能滿足求學者的高品質教育服務需求,教育資源配置效率低下。

  3.高等教育服務的公共產品屬性下降

  高等教育服務既有公共產品屬性,也有私人產品屬性,高等教育成本結構由兩種屬性產品成分比例組成,學生與國家之間的分擔比例由其決定。公私產品成分佔比隨著社會經濟條件變化而變化,學生在改革開放之初更多是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隨著中國市場化改革的推進,現在更多是為個人工作和生活而讀書,高等教育服務中公共產品成分下降。

  在現實中,高等教育中政府和市場邊界發生變化。高額的學費(如留學教育、高級管理教育培訓)有人接受,再低的學費(如免費的高等師範教育)也有人選擇棄學。高等教育服務的政府與市場邊界必須清晰,並依以調整學費在教育成本中的佔比。

  4.家庭承受能力提高

  現行規定,學費標準不得超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隨著我國居民收入與可支配收入持續增加,家庭無論是作為投資者還是消費者,其支付大學學費的能力在提高。

  最新的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家庭承受能力。《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這其中的學歷教育就包括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二、大學學費調整的政策建議

  1.建立學費浮動制度

  建立以高等教育成本為基準的浮動學費定價機制。學生為接受教育服務而繳納學費,大學為學生提供教育服務,學費是由市場競爭決定的高等教育服務價格。學費定價不僅要反映辦學成本,還反映效率。

  “教育貶值論”反作用於浮動學費定價機制。“教育貶值論”認為,高等教育貶值,讀書無用,大學畢業生難找工作,上大學的學費成本抵不上大學生在學校期間的收益,學費顯得太貴,但這將反作用於學費浮動制度,教育服務供求雙方雙向選擇,激勵高校在競爭中生存、發展或者淘汰,並在均衡時實現合理的學費價格。

  2.差異化收費

  構建差異化學費價格體系。大學是分級的,具有不同的辦學成本;社會是分層的,居民生活水平高低不同。在不同地區、不同專業以及研究型大學與教學型大學之間,學費應該有一定的差別。

  區分家庭收入水平,實行差異化收費。中國家庭收入基尼係數早已越過了0.4即貧富差距的“警戒線”,富裕家庭子女讀大學的比例遠遠高於貧困家庭子女讀大學的比例,通過提高富裕家庭子女的學費,既可以實現教育公平,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教育經費不足。

  3.貧困生兜底資助

  在學費上漲的同時,貧困學生資助政策的覆蓋面應該適當增大,確保“託底”。目前高校中特困生、貧困生的比例高達20%,學費上漲會給他們的求學處境形成壓力,要保證不讓任何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學費上漲勢必加重低收入家庭的負擔,同樣會導致教育不公平。高等教育雖然不是義務教育,但畢竟具有公益性,我國高校絕大多數是公辦學校,肩負著更多的社會義務和社會責任。

  4.建立助學貸款壓力和獎學金動力相結合的激勵制度

  鼓勵學生貸款。隨著大學學費的上漲以及人們觀念的變化,應加大學生貸款的力度與範圍,鼓勵大學生申請貸款。學生貸款不但激勵學生更好利用大學環境努力學習,還有助於培養學生樹立不啃老的觀念,養成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習慣,建立起自己的人生信用記錄。

  倡導學費減免、獎學金、助學金制度。將學費減免、獎學金和助學金與大學生學習成績掛鉤,培養上進精神。

  5.推進高等教育市場化籌資體制及教育體制深度改革

  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多渠道投入機制。要將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共同負擔的教育投入落到實處,保證教育經費投入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增加。鼓勵優秀企業在院校設立獎學金,鼓勵校友捐助。

  抑制高校盲目擴招。目前,“財政撥款保吃飯,學費收入保運轉,基本建設靠貸款,貸款靠高收費”是高校財務緊運行的真實情景,擴招是高校財務困境的重要原因,加大了財務壓力。

  建立現代大學制度。高校要在機構設置、人員配置以及經費支出方面加強核算,避免資源浪費。要對大學實際發生的各種成本進行科學甄別、剝離和分攤。學費上漲應與大學制度改革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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