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機構起名需藝術

近日讀報,看到這樣一條新聞:根據10日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務院將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促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業繁榮發展。該方案提出,將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主要職責是,統籌規劃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著作權管理等。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加掛國家版權局牌子。同時,不再保留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但是關於新機構的名稱一直未有定論,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提出,新機構名字太長,需要修正。

我認為,廣電總局與新聞出版總署機構合併具有積極意義。事實上,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廣電總局在職能上確實出現一些交叉,也包括一些信息上的不對稱。至於合併後的機構名稱,則一定要起得科學。現在把新聞出版總署和廣電總局兩個部門合併了,根據功能要想出一個相符的名字。要簡單、明晰,讓群眾一下能夠記住,一眼就能夠知道這個部門是幹什麼的。像過去的“禮兵刑工戶吏”六部,就一個字,也能清清楚楚,沒任何交叉。這起名也是需要一定的藝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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