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與辦案工作兩不誤陽春市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顯成效

疫情防控與辦案工作兩不誤陽春市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顯成效

“我美麗的家鄉,現在每餐變成與蒼蠅共舞,可怕的汙染來自我們村旁的鴨場,希望檢察院來拯救我們微弱小村莊”、“春季是細菌容易滋生的季節,也是禽流感的高發期,況且全國還正在與新冠肺炎作鬥爭,希望檢察機關儘快幫幫我們”,這是陽春市人民檢察院於2020年1月25日、3月12日分別收到的公益訴訟投訴信和接到的熱線電話所反映的內容,是關於陂面鎮六村崗村委會清湖口等幾個自然村附近的養鴨場和春城街道新雲村委會中匯城附近的養鵝場環境汙染問題的投訴。

疫情防控與辦案工作兩不誤陽春市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顯成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這是2020年春節前後最緊迫、最響亮的口號,一直響在檢察干警的心中!在這全國上下最緊張、最揪心的時刻,環境汙染無疑令村民憂心忡忡,更讓檢察干警火急火燎!

疫情防控與辦案工作兩不誤陽春市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顯成效

2020年1月25日正是新春佳節的大年初一,接到投訴後,該院第四檢察部第一時間向分管領導彙報,分管領導第一時間電話向村民代表瞭解情況。村民代表反映:由於村附近的大型養鴨場春節前開始養殖,第一批養了3萬多隻,造成村裡臭氣熏天,蒼蠅滿天飛,嚴重影響村民正常生產生活。村民的情緒激憤,紛紛前往鴨場說理,有激化矛盾的可能,更致命的是可能導致新冠肺炎的傳播。群眾利益無小事!分管領導首先電話聯繫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春分局、陂面鎮相關負責人,要求他們履行職責,儘快依法處理;接著按照檢察機關疫情期間的辦案規定,逐級向上級檢察院彙報並取得陽春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同意,馬上帶領幹警親臨現場調查勘驗。調查結果與村民反映的情況一致:離養鴨場幾百米遠已聞到陣陣惡臭,駛進養鴨場的車輛本來是白色的,一下子便變成了黑色——車輛外表爬滿了蒼蠅,我們勘察現場時,雖然帶著口罩,但仍聞到惡臭想吐,蒼蠅撲面而來,難怪村民意見大,非治理不可!此後,該院再次電話約談生態環境分局、陂面鎮相關負責人,詳細指出鴨場存在的汙染問題和可能存在的嚴重後果,要求及時跟進加快處理。2020年1月30日,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春分局向陽春市陂面鎮人民政府發出春環監字【2020】2號《環境監察通知書》,要求按養鴨場負責人所作的書面承諾,於2020年2月2日前將在養鴨只全部清空,並做好消毒處理;同時要求陂面鎮府於2020年2月29日前將辦理情況書面報送生態環境分局。此期間,該院又多次電話詢問生態環境分局和陂面鎮府相關負責人,他們均答覆已依法處理完畢,環境汙染問題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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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該院又接到清湖口村代表來電稱,養鴨場老闆在原養鴨舍又加建設施,是否繼續養殖,村民疑惑重重。接報後,該院分管領導決定“回頭看”,於3月24日帶領幹警再次到養鴨場現場調查,並邀請陂面鎮相關領導、村長等代表到場,鴨場已沒有鴨,也基本無臭味無蒼蠅,鴨場老闆講在原鴨舍改建的目的是為了種蘑菇等,不再養殖。該院要求陂面鎮切實履行屬地責任,繼續監督好鴨場轉型,達到雙贏效果。村代表的心結解開並奔走相告,對該院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謝!

疫情防控與辦案工作兩不誤陽春市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顯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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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黃某某在陽春市春城街道新雲村已被政府徵用的城鎮建設用地上建設養鵝場造成環境汙染問題,該院在接報的第二天即2020年3月13日立即派幹警到現場勘查,發現投訴情況屬實,經調查後於2020年3月19日分別對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春分局、陽春市自然資源局、陽春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陽春市春城街道予以立案併發出督促履職的《檢察建議書》。據投訴人反饋信息,目前相關職能部門已到場處理;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也都電話告知該院正在依法處理中。

疫情防控與辦案工作兩不誤陽春市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顯成效

案情就是命令,履職就是責任。陽春市人民檢察院將持續提升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做實做細公益訴訟工作,確保疫情防控與辦案工作兩不誤。

文字 | 謝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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