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檢舉控告較多的地區、部門、單位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對檢舉控告較多的地區、部門、單位,紀檢監察機關經瞭解核實後,發現有關黨組織或者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履行職責存在問題的,應當向其提出紀律檢查建議或者監察建議,並督促整改落實。

(本文源自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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