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坑”有道,理財有方

防“坑”有道,理財有方

防“坑”有道,理財有方

如果悲傷從天而降

客戶(買方)李美麗,精挑細選,選中了業主(賣方)王大爺名下一套位於海淀區的房屋。該房屋不僅價格低於同小區平均價位,且坐北朝南,通風采光非常好,加之小區公共設施齊全,環境優美,滿足了客戶一切想象。客戶拼盡人品,終於搶佔先機,於2019年3月份,與業主簽署買賣合同。房屋成交價720萬,客戶預付定金50萬,首付款監管550萬,剩餘款項通過商業銀行貸款支付。

2019年5月30日,客戶和業主準備辦理繳稅過戶時,卻被告知房屋被海淀公安機關查封。客戶質問業主是否涉及刑事犯罪,業主堅稱自己一直恪守清清白白做人的底線。無奈過戶暫停,經中介公司陪同業主多方協調,才得知業主被牽連到一場有陰謀的犯罪中了。

業主身陷理財騙局

業主王大爺今年65歲了,且家有房屋,正是一些社會不良分子重點關注的對象。經人介紹,王大爺相信了A公司推出的一款新型理財產品。只要業主以自己名下房屋向B信託機構申請一筆抵押貸款,並將該筆貸款支付給有資金需求的C公司,既享受:C公司每年向業主支付高達15%的返利;C公司稱只是借用王大爺的名義,B信託機構的本金和利息都由C公司來支付,王大爺不用管。王大爺一來沒有任何損失,還享受每月高額返利,就欣然同意了。

然而,大爺淡薄的自我保護意識給他帶來的卻是失去安居房屋的重大損失。A公司名義上是理財公司,實則專門尋找一些有房屋老人,利誘他們申請抵押貸款,並將貸款直接轉給關聯的C公司或其他個人。等貸款達到一定規模,資金漏洞巨大無法填坑時,A、C公司突然申請破產或以跑路失聯等方式逃避債務,不再每月向王大爺這樣的業主支付返利。B信託公司因貸款逾期,會直接找到借款及抵押人王大爺,要求償還貸款,無法償還則只能售房變現。

本案中,因案件爆發,牽扯甚廣,公安機關羈押了A、C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並將涉案業主的房屋予以查封,以保護這些被騙的業主。王大爺房屋被公安查封后,經各方協同和勸解,方才醒悟,意識到自己被騙。

當然本案中,王大爺雖然終意識到騙局,但理性對待,通過合理合法的手段要求公安機關解除房屋查封,房屋得以正常交易,以不構成對買方的違約,同時也積極向公安機關等主張自身的損失,積極進行追償。

防“坑”有道,理財有方

如何識破理財騙局

案述理財騙局一般具有如下特徵:

1. 一般經由理財公司推薦,承諾高額返利,且告知只需要配合簽字辦抵押,其他成本一概其他方承擔;

2. 業主多為退休老人,無高額借款需求,不實際使用借款;

3. 業主對借款及抵押的事情知之甚少,被動簽字配合,借款用途不清;

4. 業主(借款人)與實際用款人間僅有轉賬資金往來,一般無書面協議;

5. 貸款週期較短,一般6個月以內,降低業主(借款人)顧慮。

防“坑”有道,理財有方

(理財騙局作案模式)

防“坑”有道,理財有方

1. 本案因理財公司資金鍊斷裂案發,實際控制人被公安機關羈押,公安機關積極介入保護涉案被欺騙廣大群眾。

2. 部分案發後,在有關房屋買賣交易中介機構的幫助下,有關業主積極配合接受公安機關詢問,積極反饋案件線索,使得案件處理更加順利。

3. 針對此類案件,房屋中介機構,社會各界應該引起關注,積極幫助可能涉及到此類騙局的老人,幫助他們識別騙局,從中吸取經驗,舍小利以圖安居。若是已身陷局中,則應該積極理性維權,向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等機構積極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防“坑”有道,理財有方

《合同法》

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防“坑”有道,理財有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