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嶺長城出臺嚴厲《懲戒辦法》,破壞文物者終身不得登長城做好漢


八達嶺長城出臺嚴厲《懲戒辦法》,破壞文物者終身不得登長城做好漢

為了強化對破壞文物的違法及不文明行為的懲戒、監督和管理,教育和引導廣大遊客和旅遊從業人員共同保護珍貴的文化遺產,近期延慶區八達嶺特區辦事處出臺了《八達嶺長城景區破壞文物懲戒辦法》。

《辦法》明確了七類破壞文物的違法行為:(一)在長城主體上設置攤點、通訊設備;(二)組織遊覽未批准為參觀遊覽場所長城;(三)攀登未批准為參觀遊覽場所長城;(四)刻劃、塗汙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長城;(五)非法移動、拆除、汙損、破壞長城保護標誌;(六)在長城上架梯、挖坑、豎杆、堆積垃圾;(七)對其他危及長城安全的行為等。

《辦法》規定:對於破壞文物的違法及不文明行為人,景區將依法對其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構成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同時對於破壞文物的違法及不文明行為將納入景區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並列入景區“旅遊黑名單”。景區將不再接受相關行為人預約購票和參觀遊覽。

《辦法》還規定:對於監護人監護責任缺失或存在過錯,導致被監護人發生破壞文物行為的,對監護人採取與違法行為人同樣的懲戒措施。

八達嶺長城景區也號召全國的長城景區對破壞文物者聯合懲戒,共同將其拒之門外。


八達嶺長城出臺嚴厲《懲戒辦法》,破壞文物者終身不得登長城做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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