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釣辦“釣魚證”是好事,但做不好這些細節,還不如去玩黑坑

隨著今年的禁漁政策破天荒的將釣魚也納入管理範圍後,釣魚辦證似乎成了一個不可阻擋的大勢。從網上調查的言論來看,大部分釣友都是支持有序釣魚的,取締一些捕撈性釣法(比如錨魚,拋竿陣,泥鰍等等)漁業資源能夠有序發展,從長期看釣魚人的收穫也會更好。但路人甲要說這事確實是好事,如果不能解決以下這些問題,野釣基本就是個傳說了,大家都會從野釣轉黑坑。

野釣辦“釣魚證”是好事,但做不好這些細節,還不如去玩黑坑

收費容易管理難,既然要辦證那肯定是要交錢的,交多少錢?就拿美國來說辦釣魚證一年也就幾十塊,(外國人要一百多),所以咱們這邊收費 幾十上百塊塊相信釣友們都會同意,但有的地方據說一年要七百多那就比較貴了。更重要的是除了辦證的錢還有沒有其他費用?破壞了規矩有哪些懲罰?交錢辦證了之後能否有效管理?比如說還有人電魚怎麼辦,有人錨魚怎麼辦?有人照樣大小通殺怎麼辦?

野釣辦“釣魚證”是好事,但做不好這些細節,還不如去玩黑坑

釣友們之所以支持釣魚辦證,主要還是想好好釣魚,也羨慕歐美那邊的資源,不用像現在那樣資源少了絞盡腦汁去想辦法釣魚。整天研究餌料配方,釣位什麼的,釣不到魚就想走捷徑,一個不小心就會被坑。而且真正的釣魚人也並不是特別在乎漁獲,看到那些錨魚的,電魚的心裡也特別難受,有的地方打電話報警還有人去處理,但有的地方根本沒人理你,甚至有釣友給我吐槽過說對方說河裡的魚你也可以去電。就拿錨魚來說,這完全就是個暴力玩法,也不是為了釣魚來的,釣到的魚也都是賣掉。如果能有效減少這些破壞性行為,釣魚人當然會認同和支持,但如果管理不好呢?所以釣魚人會特別關心怎樣執行這些細節。

野釣辦“釣魚證”是好事,但做不好這些細節,還不如去玩黑坑

比如說釣魚是否規定漁獲的大小,規定了大小之後又該怎樣去執行?難道靠自覺嗎?比如說同一條河釣魚,有的人嚴格遵守規定了留大放小或者漁獲乾脆放生,但有的人還是和以前一樣大小通殺。那麼這些遵守規定的人會不會顯得特別傻?或者說小魚乾脆掐死,曬死怎麼辦?難道靠釣魚人去舉報?大家都是釣魚的,甚至都是熟人,一個群一個小區的你做得出這種事來?你真要這麼做了名聲也臭了吧,而且你也不是執法者啊。但是問題來了,這種事該怎麼監督怎麼執行呢?

野釣辦“釣魚證”是好事,但做不好這些細節,還不如去玩黑坑

再舉個例子,比如說有人電魚,你打電話是有人處理了,但人家在水裡船一開一溜煙的跑個沒影了,來了也白來。作為一個花錢辦證的釣魚人你這時候還會覺得這個錢花得值嗎?再說點噁心人的,這些非法捕撈的一般都有人罩著,都有利益關係,睜隻眼閉隻眼的你能拿他怎麼辦?難道還要去調查舉證他們有利益鏈?那是不可能的。

野釣辦“釣魚證”是好事,但做不好這些細節,還不如去玩黑坑

結束語:辦釣魚證是個好事,也是大勢所趨,但不把方方面面做好也就是個形象工程,對漁業資源的保護起不到什麼作用。就拿電魚來說,年年說月月講,電魚的不照樣在電魚?特別是一些偏僻的地方,電魚是常態,水裡根本沒多少魚可以釣,不嚴管那些電魚的釣魚證根本沒人辦。如果這些細節功夫做不好,辦釣魚證只不過是一廂情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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