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结算拿定额说明去和审计方对峙,头铁!

前几天,一个造价学者提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我把他的问题整理如下:

施工方:这是xx地区定额,我是作为施工方,图中4(3)点,关于马凳筋的计算,设计未说明施工组织及方案也未提到,结算应该按照1平米3个马凳计算。

审计方:要提供签证或现场图片,否则只能按照常规1平米1个计算,

施工方反驳定额写的很清楚这样的计算方法,审计方说我们不能证明实际施工按照定额上的来施工。你认为谁的说法站得住脚?

造价结算拿定额说明去和审计方对峙,头铁!


图片是定额说明的截图

那么究竟哪方的说法更能站的住脚,答案无疑是审计方,因为定额不能成为你施工的依据。

严格来讲作为施工企业应该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在定额规则的要求中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出来的一定要体现出来,另外施工过程中应该有影像资料和监理签证资料,否则就给自己造成麻烦,给审计留把柄。

审计的依据要以合同规定的说明,能提供影像资料和监理签字的隐蔽资料,是最稳妥的方式。定额规定不是合同,所以无法成为依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