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來了,他來了,銀行理財子公司他來了


他來了,他來了,銀行理財子公司他來了

最近半年時間,銀行理財子公司扎堆開業。從今年6月開始,建行全資子公司建信理財的亮相彷彿吹響了銀行理財子公司的開業集結號,工銀理財、交銀理財、中銀理財、農銀理財等紛紛隨之而來,截至本月中郵理財獲准開業,中、農、工、建、交、郵儲六大全國性銀行的理財子公司已全部到齊。股份制銀行也不甘示弱,光大理財、招銀理財、興業理財等已獲批開業,另外籌建及報籌中的理財子公司數量更是已達到兩位數,其中還不乏杭州銀行、寧波銀行、徽商銀行等城市商業銀行的身影。




一、什麼是銀行理財子公司


銀保監會於2018年12月發佈《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其中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銀行理財子公司是指商業銀行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主要從事理財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第七條規定:“ 銀行理財子公司應當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成立的商業銀行作為控股股東發起設立。”

《辦法》並不要求理財子公司必須由銀行全資持股,只要滿足《辦法》要求的條件的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機構均可成為其股東。但從目前已經獲准開業的理財子公司股權結構來看,均是由發起銀行全資控股。




二、為什麼要單獨設立銀行理財子公司


銀保監會就《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答記者問時提到,商業銀行設立理財子公司開展資管業務,有利於強化銀行理財業務風險隔離,推動銀行理財迴歸資管業務本源,逐步有序打破剛性兌付,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有利於優化組織管理體系,建立符合資管業務特點的風控制度和激勵機制,促進理財業務規範轉型;同時,也有助於培育和壯大機構投資者隊伍,引導理財資金以合法、規範形式進入金融市場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另外,由獨立法人機構開展資管業務,將其與銀行信貸、自營交易、證券投行和保險等金融業務相對分離,為國際通行實踐。同時,大部分商業銀行已完成理財事業部改革,在產品銷售、投資管理、風險管理、IT 系統建設、會計核算等方面相對獨立運作,為設立理財子公司奠定了基礎。




三、銀行理財子公司的理財業務有什麼特殊之處


根據《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銀行理財子公司開展理財業務,不適用《理財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三十條第二款、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第四十九條、第七十四條至第七十七條、附件《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要求》第三條第(三)項的規定。”

對普通投資者而言,重點關注以下幾點即可:

1、銀行公募理財產品,單一投資者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1萬元人民幣。理財子公司不受此限,事實上,不少理財子公司還推出“1元購”型公募理財產品。

2、銀行只能通過本行渠道(含營業網點和電子渠道)銷售,或通過其他吸收公眾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理財產品。理財子公司的代銷渠道更寬,還包括銀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目前具體哪些機構可以代銷尚未明確,但很有可能是券商、基金等專業機構。

3、銀行不得發行分級理財產品。但理財子公司在遵守《資管新規》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前提下,可以發行分級理財產品,產品名稱中應包含“分級”或“結構化”字樣。

4、銀行理財投資合作機構只能是具有專業資質並受金融監督管理部門依法監管的金融機構或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機構。但理財子公司的除公募產品外,其理財投資合作機構不限於金融機構,滿足《辦法》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同樣可以擔任。

5、銀行不得用自有資金購買本行發行的理財產品,銀行理財子公司在滿足以下三項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以自有資金投資於本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超過其自有資金的20%、不得超過單隻理財產品淨資產的10%、不得投資於分級理財產品的劣後級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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