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政府與村民委員會的關係

近日看到一則處理決定,某鄉鎮政府經研究決定,對某村主任進行免職處理。由此可以看出,依法行政,仍然任重而道遠。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委會是群眾性自治組織,協助上級政府開展工作,鄉鎮政府與村委會是指導與被指導關係,而非領導與被領導關係,也就是說,鄉鎮政府無權對村主任進行免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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