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廣西南寧市教育局直屬單位招聘教職工599人

一、招聘對象

(一)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符合崗位所需條件人員。

(二)報考者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相應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

3.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或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無補考、掛科情況;

4.非雙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獲得校級優秀畢業生,無補考、掛科情況。

應屆畢業生:指2020屆畢業生及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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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歲;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六)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七)具備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有年齡、工作經歷以及相關資格要求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20年4月20日(例如18-35週歲,即1984年4月21日至2002年4月20日期間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視疫情情況時間需相應延後的,將另行通知,詳見報名網站);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必須在2020年4月20日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有相關工作經歷。

報考者不能提供真實有效證件(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名登記表、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的,或《報名登記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八)港澳臺居民應聘時按《關於做好臺灣居民在桂事業單位就業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號)和《關於做好港澳居民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7〕259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各單位結合線上線下等方式為其報名提供便利。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2020廣西南寧市教育局直屬單位招聘教職工5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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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2020年度南寧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免筆試公開招聘教職工工作,按照“發佈招聘信息→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和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開展。報名資格審查通過達到一定人數時,崗位要增設篩選程序(詳見下文)。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通過人數原則上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

(一)發佈招聘信息。

2020年度南寧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免筆試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網站公佈。

(二)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

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報考者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各崗位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

每個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報考。

1.報名方式及時間。

凡符合本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者,登錄南寧市教育局網站“2020年南寧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免筆試公開招聘專題”進行網上報名,並按要求的規格上傳當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以及招聘崗位所需條件的各項佐證材料原件掃描版。

報考者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可靠,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在《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在職工作情況。因網上報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造成網上資格審查及後續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後果的,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責任。報考者填寫虛假信息資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考試成績。

報名時間:2020年4月20日8:30至4月24日17:00。

2.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各招聘單位依據規定的崗位招聘條件在網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並在2個自然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考者可網上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資料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在報名時限內,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4月20日8:30 至4月26日17:00。

專業目錄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0年版)或教育部門的專業目錄。

3.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通過人數原則上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

4.網上改報崗位及資格審查。

報考者所報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進行網上改報崗位。

網上改報時間:2020年4月28日8:30 至17:00。

網上改報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4月28日8:30 至18:00。

5.報名登記表打印方法及時間。

已審查通過的報考者,由招聘單位於面試前3天通知面試時間、地點,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報名表參加面試(兩證缺一不可)。

報名登記表是參加面試等環節的重要憑證,請報考者務必自行妥善保管。

打印時間:2020年4月29日8:30至5月10日17:00。

(三)增設篩選程序事宜。

1.招聘崗位報名通過人數大於21人但小於80人時,報考者需先進行面談。面談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求職動機、溝通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每人3-5分鐘,最終篩選出20人進入面試環節。

2.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超過80人時,報考者需先進行知識測驗,測驗內容為所報崗位涉及的專業知識,滿分100分,時長90 分鐘。按知識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20人入圍面試,知識測驗末位成績相同者同時進入面試。

(四)面試。

面試時間:2020年5月18日-5月22日(每個崗位具體面試時間安排將在報名網站公佈。)

1.確定面試人選。已確定的面試人選須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招聘單位工作區域內公佈,報主管部門備案。面試人選一經公佈不得遞補。

面試應充分體現行業、專業及崗位特點。教師崗位採取說課形式、非教師崗位採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報考者必需的綜合知識和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2.面試成績的公佈。面試成績需經考生簽字確認並按照規定在網站公佈。

(五)考察。

1.確定考察人選。面試結束後,根據報考者的招聘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2.招聘單位負責考察人選的考察工作。著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並對報考者提供的應聘材料原件、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考察工作小組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採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者自願放棄的,可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報主管部門同意,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

(六)體檢和公示。

1.體檢。考察工作結束後,經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根據考察結果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經費由報考者本人自付。

應聘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體檢實施單位提交複檢書面申請。當日、當場複檢項目,須當日或當場完成複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複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複檢只能進行一次。參加複檢人員的體檢結論以複檢結論為準。承擔複檢工作的醫療機構只對複檢項目做出體檢合格與否的結論;體檢的最終結論由承擔初次體檢的醫療機構根據複檢結論做出。

應聘人員體檢合格並聘用的,其體檢表存入個人檔案;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其體檢表由體檢實施單位保存一年。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者自願放棄的,可遞補人選,並按照前款要求對遞補人員進行“考察”“體檢”。

2.確定擬聘用人員。招聘單位確定擬聘用人員,對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空缺的名額,按面試成績計算排名依次遞補。

3.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在市教育局網站,招聘單位工作區域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規定和流程辦理聘用手續。使用事業編制招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招聘的,其聘用手續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程序辦理,按學校單列下發聘用通知。同時,將聘用通知報市機構編制、財政、人社部門備案。

使用中小學聘用教師控制數的人員,不辦理入編手續,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崗位交流、社會保險等方面按照《關於統一城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有關工作的通知》(桂編辦發〔2015〕8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4部門關於事業單位有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20〕9號)文執行。

四、誠信檔案管理

報考者有下列失信行為的記入南寧市教育系統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供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聘用考察時參考。

(一)報考者通過面試資格審查,在發佈面試公告後,進入面試、體檢、考察環節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後2日內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南寧市教育系統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半年;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記入南寧市教育系統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1年;在接到通知後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南寧市教育系統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2年。

(二)報考者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放棄的,記入南寧市教育系統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3年。

(三)報考者被聘用後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報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報到後在試用期內無故放棄的,或者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記入南寧市教育局直屬單位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五、招聘工作紀律和監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者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並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者,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嚴格招聘工作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人社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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