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捐贈滯銷貨物,到底能不能“避稅”?


【疫情期間】捐贈滯銷貨物,到底能不能“避稅”?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很多企業和個人都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紛紛向疫情地區捐款捐物,表現出了一種大愛精神。


為鼓勵這一行為,財政部和稅務總局也出臺了多項措施和優惠政策。


有部分企業看到了這一機會,想出了捐贈滯銷貨物“避稅”的方法。


今天我們就來分析一下,這種方法避稅的可行性。


【疫情期間】捐贈滯銷貨物,到底能不能“避稅”?

例:某食品加工廠因備戰春節銷售旺季,年前大量生產備貨,庫房現有100萬元(成本價)的食品,因該食品保質期較短,如果在三個月內無法銷售完成,就會黴變過期。


這批食品的市場價為200萬元。因肺炎疫情突然爆發,該加工廠始料不及,可能面臨著鉅額虧損。如果這批食品過期後,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損失,還可能面臨轉出進項稅的風險。


公司財務人員獻上一計,將這批食品全部捐贈給當地政府,用於疫情防控人員,取得當地政府開具的200萬元的公益性捐贈票據。


這樣一來,企業實際支出了100萬元(成本價),但在企業所得稅前可以扣除200萬元。節約企業所得稅=(200-100)×25%=25萬元


【疫情期間】捐贈滯銷貨物,到底能不能“避稅”?

但是企業所得稅真的少交了嗎?我們來詳細捋一捋。


成本價100萬元、市場價200萬元的捐贈,企業所得稅應視同銷售200萬元的收入,視同銷售成本100萬元,公益性捐贈允許扣除200萬元,經合計後,企業實際扣除的成本是100萬元。


假如這批商品過期報廢銷燬,在履行完稅法規定的程序後,稅前可以扣除的損失也是100萬元。


也就是說,從稅法的角度,捐贈這個行為,並沒有導致企業少交所得稅的結果。


但這件事也是很有意義的:那就是企業支付了100萬元的成本,為自己博得了200萬元的名聲,樹立了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這個社會形象雖然在賬面上無法體現,但也是一種無形資產。


【疫情期間】捐贈滯銷貨物,到底能不能“避稅”?

看完了這個案例,是不是有人就會說,捐贈並不能起到避稅的作用,只是落個虛名。

實際上,這種說法也不全對。在一些特定的情況下,捐贈也能達到避稅的目的。


例:某企業2019年年末,企業財務人員預計本企業年度利潤總額約320萬元(假設無納稅調整事項),預計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為80萬元(320×25%),企業淨利潤240萬元。財務人員將這一情況向老闆做了彙報,老闆覺得這個稅有點重。


財務人員獻上一計:向當地紅十字會捐贈30萬元(不超過利潤的12%),這樣一來,企業只需繳納24萬元的企業所得稅(100×5%+190×10%),企業淨利潤266萬元,比籌劃前多26萬元。而且通過捐款,企業提升了自己的社會形象,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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