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訪」港口降費,船東、貨主有話說

  11月15日,國家發改委公佈港口反壟斷調查最新進展稱,截至目前,國內多家港口已上報整改方案,單以外貿進出口集裝箱裝卸費用為例,從2018年起,20尺重箱,上海港將從現有的595.5元/箱降至480元/箱,下調幅度為19.4%;天津港將從現有的530.3元/箱降至470.3元/箱,下調幅度為11.3%;寧波舟山港將從現有的620.53元/箱降至490元/箱,下調幅度為21%;青島港將從現有的575元/箱降至480元/箱,下調幅度為16.5%,總體平均下調幅度在10%—20%左右,由此每年可降低進出口物流成本約35億元。

「追訪」港口降費,船東、貨主有話說

  對於港口反壟斷整改,船東、貨主等在接受中國航務週刊記者採訪時普遍表示認可,認為港口降費將為行業帶來利好。

  中國船東協會常務副會長張守國在受訪時表示:“國家發改委對於港口壟斷行為的整治,印證了一句話:一切依法依規加強監管的行為,對於市場,對於行業都是利好,打擊不正當的就是在鼓勵正當的。”具體到本次事件來說,一方面具體的費用確實會下降,使船公司受益,降低船公司直接成本;另外一方面,港口的壟斷行為被發現,並且糾正後,船公司的選擇就會更多,不再受不合理交易條件的限制,船公司會結合自身條件以及貨主需求,優化航線,為貨主提供更好的服務。此外,還會產生示範效應,促使港口、船公司、貨主三者更加接近平等互利的關係。

  對於部分貨主所關注的港口降費,班輪公司是否會同步降費的質疑,張守國也進行了回應,他表示,這些費用的降低肯定會傳導到貨主身上,貨主作為最終的消費者,如果班輪公司的成本降低,服務提升,最終受益的肯定還是貨主。

  多家班輪公司負責人在接受中國航務週刊記者採訪時亦認可上述說法。

  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企業協會副會長蔡家祥從貨主角度,也對本次整治的效果表示期待。他告訴記者:“港口反壟斷整改,對於船公司和貨主都是好事,因為港口大部分收費是針對船公司的,而船公司會轉嫁給貨主。這次的調查是由國家發改委和交通運輸部牽頭,力度也是空前的,因此對於本次整改落實情況很有信心。”

  北京市灝禮默律師事務所一級律師王沐昕則從規範市場的角度做了闡釋。他說,按照目前港口合併和聯盟的趨勢來看,未來很可能會形成一省一港的局面,在這樣的狀況下,班輪公司和貨主的選擇會更少,自然會產生諸如強制服務等壟斷行為。王沐昕認為,立法的不健全是造成港口壟斷的重要原因之一。他告訴記者:“目前,我國針對反壟斷行為處罰依據是《反壟斷法》,而對於海事方面的監管主要依據是《海商法》,但遺憾的是,無論是行政法還是商法均未涉及港口反壟斷,港口經營行為無法得到監管。”因此,他建議,行業主管部門在發揮糾正作用,加強監管,優化資源配置方面仍需要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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