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人不會
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
畢竟吃一塹,長一智
可接下來這位駕駛人卻與眾不同
2013年、2016年、2019年及2020年
一而再,再而三
因 酒駕 或 無證駕駛 被查處
事情要從一年前開始說起~
2019年03月25日23時43分許,力某某駕駛一輛中型自卸貨車,沿七道灣路由南向北行駛時,將莆某某駕駛一輛小型客車撞擊後逃逸。
肇事逃逸?
就這樣逃走了?
逃逸後的力某某繼續駕駛車輛行駛時,又與對向行駛而來宋某某相撞,造成交通事故。最終駕駛人力某某被查獲。
經檢測,力某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30mg/100ml。後續調查中交警發現:力某某當時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酒後駕車,其車輛還逾期未檢驗。
這事可並沒有就此結束
一年後的同一天
也就是2020年3月25日
力某某依然在水磨溝區
再次因為
無證+酒後駕車被交警查獲。
事情還沒完
原來
力某某在2013年的7月及
2016年3月
都
……
……
力某某違法回顧
第一次:
2013年7月28日:因無證駕駛+飲酒駕駛被查獲。
第二次:
2016年3月:因無證駕駛被查獲。
第三次:
2019年3月25日:因醉駕車被查獲,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30mg/100ml;同時無證駕駛;還肇事逃逸;其車輛逾期未審驗。
第四次:
2020年3月25日:因飲駕車被查獲,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0mg/100ml;同時無證駕駛。
“前車之鑑,後事之師”
有了前車之鑑
更應該知法守法才是
然而
力某某卻又“舊病復發”
怎麼又是你啊
生命無價,酒後禁駕
烏魯木齊交警告誡廣大駕駛人
請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世上沒有後悔藥
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開車
更別想著逃脫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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