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宿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开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

4月8日,温宿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开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

会议指出,要把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将各项任务细化实化具体化,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具体到人。要认真对照创建工作测评指标,落实落细各项措施,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检察院“两微两端”检察新媒体作用,全方位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使“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要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

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陈慧同志强调:“要进一步巩固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全力争创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为自觉行动和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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