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家還在以區域為界劃分經銷商的地盤嗎?真的是在浪費資源!

當經銷商和廠家合作,簽訂代理合同的時候,都會有一個區域的限定,這個限定是有明確的界限的。主要用於保護市場的競爭秩序,如果有一方在他人區域有竄貨等行為,廠商就會根據區域準則對經銷商實施一些懲處措施,例如警告、沒收押金、斷貨等動作。

當然這樣的舉動對於維持市場秩序是有很大的作用的,按照傳統的道理來講,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但是如果死守這樣的規則對於廠家來說也是一種變相的浪費,所以我們需要思考,如何在不破壞規則的情況下,適當的調整,達到共贏的狀態?

廠家還在以區域為界劃分經銷商的地盤嗎?真的是在浪費資源!

市場變化的現狀怎樣?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我們現在的市場情況。

市場經濟的本質就是競爭,那麼在競爭當中最明顯的就是優勝劣汰,現在我們的農資市場也已經到了競爭極度激烈的地步,所以優勝劣汰體現得就更為明顯。導致強的更強,而弱的更弱,並且這種變化還正在加快速度。

比如某個市場區域,跟隨市場環境變化的經銷商肯定越做越好,會投入技術服務、試驗示範等,而堅持傳統做法,坐等顧客上門等經銷商,銷售量肯定會被擠壓,逐漸被市場淘汰。

浪費在何處?

市場的變化是普及到全國的,容量一定,如果有人退出這個領域,那麼肯定要有人來補上空缺,所以最終這個變化帶來的結果就是經銷商的銷貨能力加強了,但是如果銷貨區域卻沒變,或者是經銷商的銷貨能力變弱了,而銷貨區域也沒有變。那你們覺得現在這種狀態難道不是一種浪費嗎?大型經銷商有能力,但是無處施展,小型經銷商無能為力,卻霸佔大量資源。對於廠家自己造成浪費不說,對於那些能力較強的經銷商也是很大的傷害與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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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解決呢?

針對這種現象,我們最本質的就是“小動大不動原則”,廠家要順應市場的競爭法則。既然強者更強,那就把更多的優勢資源聚集到強者手裡,這樣才是最合理的搭配,不浪費任何市場空間,也不給對手切入的機會。

市場經濟當中有一個“二八法則”,把80%的資源花到20%的重點客戶上,讓20%的重點客戶產生80%的效益。所以我們廠家要做的就是把這個法則貫徹到底,可能把弱者的區域劃分到強者之下,會讓人覺得太過於功利。但其實這樣的做法對於較弱的經銷商也是能起到一定幫助的,首先能夠刺激弱者經銷商,讓其產生危機感;其次,也就是相當於給了他能力匹配的資源,給了他合適的衣裳穿,對於他來說這會是一個能夠更好發展的行為。

廠家還在以區域為界劃分經銷商的地盤嗎?真的是在浪費資源!

當然這種擴大區域代理權的變動,也並不是沒有限制的,我們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實施的原則,爭取能夠讓我們達到雙贏,廠家品牌產品逐步提升,而有能力的經銷商又能夠施展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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