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互聯網+、新零售、區塊鏈外,這幾個概念也需要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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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法與目的

方法是實現目的的手段與途徑,目的是手段的結果,但是,目的不僅限於,表述出來的唯一方法的必然結果。有時往往我們沒有很好的思考方法與目的關係,甚至有時,本末倒置!機械的執行了方法,而沒有到達目的!作為領導者交代給下屬指令的時候,往往因為出於領導自身認知的判斷或者彰顯更高一籌的手段,一併會將方法與目的一起傳達給下屬。這時,我們一定要分清,什麼是方法?什麼是目的?比如,老闆:“小王,你騎自行車,到郵局給我郵寄一個包裹”。目的是“讓你將包裹郵局出去”,方法是“騎自行車”“去郵局”。如果你郵寄了,可能老闆不會去過問你到底是怎麼去的,那家快遞公司郵寄的,但是如果你沒有郵寄成功,老闆不會因為“你騎自行車了”也“去郵局了”而原諒你。因為,你仍然沒有達到將包裹郵件出去的目的!所以,方法可以改變,目的必須要實現,在接受指令中,一定不要把“方法”當成“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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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執行與變通

很多時候,當一個團隊或者一個任務小組,沒有到達預期目標,領導者基本上都會冠上一個“執行力太差”的通論,這樣既概括原因簡單明瞭,也沒有領導者的責任。事實上,執行力確實是一個非常值得探討的問題,執行力如果缺少了因地制宜,將會產生事與願違的後果!我們要知道我們執行的是目的,變通的是方法,不能機械的執行,沒有能一刀切的事情,有共性就有個性,忽略了客觀條件的不同,就是否定了自然規律,當一個指令需要我們執行的時候,作為執行者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好方法,因地制宜,合理變通!沒有變通的執行,可以看作為是一種消極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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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手與自己

在很多活動中,都有兩個不可缺少的基本活動元素,自己和對手。但是,我們很多個人與企業,對這兩個概念的理解與分析非常有侷限性,當一個企業參與經營的時候,遇到困難了,當找不到合適的理由的時候,就會從企業的內部下手,不是執行力有問題了?就是管理結構有問題了?事實上,各個企業之間的管理確實有差別,但是,這不一定是產生問題的關鍵。關鍵是我們對外部環境和對手瞭解的太少,不清楚對手在做什麼?不清楚他人的弱點,也就不知道我們的機會點。自顧自己抓內部管理,練了一溜十三遭,根本就不知道對手是誰,在那?很多時候,失敗,都是源於:我們對自己知道的太多,而對對手知道的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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