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總裁性侵“養女”4年之久:最好的保護,是嚴懲惡人

今天,被一條新聞噁心到了。


中興通訊獨立董事鮑某明以“養父”身份性侵女孩長達4年,並且監禁她、控制她,至今拒不認罪。


鮑某明,1972年出生,是教育部認證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國家外國專家局認證專家、全國十佳法律顧問。


48歲總裁性侵“養女”4年之久:最好的保護,是嚴懲惡人

正是被他良好的教育背景、可靠的身份矇騙,2015年,小蘭(化名)的生母將女兒託付給他,期待他能給孩子提供好的教育、好的生活。


小蘭的噩夢,從那時候開始。


2015年的12月31日,鮑某明以“穿衣服睡覺不健康”為由,對女孩實施了性侵。


諷刺的是,鮑某明曾在2013年寫過一篇名為《從“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護的差距》的文章,文中寫道,“我國刑法對“姦淫幼女罪”有專門定義,特指“行為人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無論幼女是否自願。”


巧的是,那年,女孩剛滿14週歲。


2016年初,網上的醫生告訴她,“你被強暴了”,女孩這才明白了自己經歷了什麼。


之後,她第一次報警。她去了北京的某個派出所,告訴警察“養父”強暴了她。


結果讓人不寒而慄,鮑某明消失了幾天之後,又回來了。他沒有被警察抓走。


在之後長達三年的時間裡,女孩是鮑某明的洩慾工具,不允許上學、沒有朋友、和媽媽的聯繫要在鮑某明眼皮下,她沒有隱私,一切都在鮑某明的監視之下。


直到2019年4月8日,女孩自殺被送警,她第二次說出自己的遭遇。


同年5月,她收到《撤案決定書》,鮑某明依然沒被抓起來。


之後,每日被可怕記憶入侵,焦慮、抑鬱,她開始頻頻自殺……


10月,在律師的幫助下,再次立案。為了提供證據,女孩多次坦露自己被性侵的事實,揭開自己的傷疤,嚴重的時候,甚至會抽自己耳光。


可是直到現在,還沒有一個確切的結果。


4月9日,鮑某明在接受一家媒體採訪時說,


“事情並不是像她說的那樣,事情說來話長,但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的關係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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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歲總裁性侵“養女”4年之久:最好的保護,是嚴懲惡人

去年7月,上市公司董事長王振華對9歲女孩進行猥褻的新聞。


上個月,“韓國N號房”事件中,多名未成年女性遭遇性侵、性暴力。


層出不窮的惡性事件,只要想到,這些浮在水面上的只是冰山一角,就想泛嘔。


曾有數據顯示,1/4的女孩,1/6的男孩,在18歲之前曾遭受性虐待(2015)。


性侵害往往難以啟齒,它的真實數量要高得多。


知乎上有一個問題,“童年被性侵對一個女孩有什麼影響?”


下面上百個匿名用戶的答案——

大概七八歲的時候,我的兩個堂哥性侵我。我真的幾乎沒怎麼敢表達出來過,這些事對我影響很大,我現在真的是邊流眼淚邊寫這幾行字。

我恨他們,恨到我五年級的時候在上課走神的時候就想著要殺掉他們。


現在也是,我現在21了,真的是每兩天就要承受回憶起這件事的痛苦,這件事只有我知道,爸爸媽媽都不知道,每次想起來就不停的流淚。如果有機會的話,我真的很想殺掉他們。


奶奶大概是聽到了聲音,推門進來了。


表哥提起褲子,說了句我去上廁所就跑了。而奶奶瞪了我一眼說,不要臉!


這三個字,困擾了我許多年。我不明白,我才8歲,被人侵犯。為什麼被罵的卻是我?


後來奶奶和我說,這事你不能告訴任何人,不然你就完了。


不敢說出來,把秘密埋在心裡;

被親人說“不要臉”,被警告“不許說出去”;

即使鼓起勇氣報警,也石沉大海;


美國一項數據顯示,只有63%的性侵受害者會報案,而兒童性虐待的案件,是12%。


許多兒童在經歷這些事候,根本不知道自己遭受了什麼。小蘭在第一次被“養父”性侵後,下體流血不止,上網搜索後才知自己“被強暴了”。


被性侵這件事,“說出來”已經足夠艱難,更何況在警察面前提供“證據”。


即使小蘭做到了,結果呢?


19年小蘭想再次立案時,屢屢碰壁,沒人接案。


一位曾表達過善意的警察直言說,

“我不能再管你這件事了,再管我就沒工作了。”


施暴者“權勢滔天”,是“養父”,是人前的“天之驕子”,而小蘭還只是個17歲的孩子。


在惡面前,像是羸弱的茅草。

48歲總裁性侵“養女”4年之久:最好的保護,是嚴懲惡人

小蘭在警察局錄口供時,多次因為情緒激動而中止,甚至她會抽自己耳光。


當警察將手放在她脖子上,問,“他是這樣掐你的嗎?”


小蘭突然哭出聲,“我沒有辦法去形容那種感覺,太痛苦了”。


遭遇性侵,不僅僅是身體上的傷害,更多的是——


“自主權的喪失”:被強迫發生性行為,受害者的行動不受自己的意志控制,身體不再屬於自己。而被鮑某明身體、精神雙重控制下的小蘭,一直處於“失去控制”的狀態。


“羞恥與懷疑”:身體受到侵害,而自己卻無力反抗,受害者會因為自己的“骯髒”和“無力”而羞恥;無端受到傷害,會對人際關係感到懷疑;


不難想象,受害者越是熟悉施暴者,ta的創傷後遺症越明顯。


有研究發現,如果施暴者是個陌生人,67%的受害者會經歷心理上的抑鬱和生活上的功能失調;

如果施暴者是家庭成員,親密的朋友或者其他熟人,比率是79%;

如果是親密伴侶,比率會上升到84%。


信任的、依賴的人,反而做出傷害我們的事,崩塌的三觀更是會加重我們對他人,對人際關係的懷疑,甚至開始自我懷疑,“是不是我有問題?這是我應受的懲罰嗎?”


在陌生的城市,鮑某明是小蘭唯一的依靠,她稱呼鮑某明為“爸爸”。

48歲總裁性侵“養女”4年之久:最好的保護,是嚴懲惡人

在第一次報案之後,“爸爸”安然無恙地回來了。


“他沒犯錯嗎?警察為什麼不把他抓起來?”

“是我哪裡做錯了,才被這樣對待嗎?”


這種疑惑、懷疑,讓年幼的小蘭無法處理的混亂。


和其他創傷事件一樣,性侵受害者會出現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的症狀:


·入侵式的創傷事件再體驗(記憶)

·迴避事件相關刺激

·想法和心境的改變(經歷抑鬱、焦慮、憤怒)

·變得敏感警覺,總擔心危險的存在


嚴重的,會嘗試自殺。


小蘭自殺過太多次。


可悲的是,如果不是自殺被救,或許她的遭遇不會公諸於世...

48歲總裁性侵“養女”4年之久:最好的保護,是嚴懲惡人

說出自己的經歷是勇敢的,哪怕是在網上以匿名的形式。


更多的人,可能沒這麼勇敢。


“隱瞞”或是“否認事情發生過”,或許能讓人找回一些掌控感,“我很強大,我沒受到影響”。


然而,沒有處理的創傷,會成為一生如影隨形的鬼魅,成為在任何時候都可能引爆的炸彈。


我不忍心說“請為自己發聲”,因為現實已經很難了。


但請不要羞於尋求幫助,並且越早越好。


我們談過太多“自我保護”的建議,卻忽略了最好的保護是嚴懲惡人。


就像作家林奕含說的,


“我原諒了他,因為這樣我才能活下去。你們不能原諒他,因為這樣其他女孩子才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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