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源县仙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东源县东方幼儿园) 成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完成的《东源县仙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东源县东方幼儿园)》(以下称《方案》)于2020年3月26日经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审批,批复文件:《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东源县仙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东源县东方幼儿园)的批复》(河自然资函〔2020〕126号)。按照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背景及原因
为进一步加快构建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学有所教”的城乡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薄弱中小学的改造,促进农村地区基础教育发展,我县拟在仙塘镇开展东源县东方幼儿园项目建设,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项目用地不符合《河源市东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未满足东源县东方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现行规划用地布局进行局部修改。
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涉及1个调入地块,位于东源县仙塘镇,用地总面积0.0880公顷,地块规划用途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拟使用1个调出地块,位于东源县仙塘镇,总面积为0.0880公顷,地块规划用途由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农用地、未利用地。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耕地保有量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后不会对耕地保有量产生影响。
(3)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调整地块均位于仙塘镇范围内,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前后,仙塘镇的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四、公告时间
公告期自即日起7天,从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9日。
五、公告方式和地点
东源县人民政府 网站公告,仙塘镇以及所涉及的村张贴公告。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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