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为“领头雁”上警示教育课

为深入贯彻落实“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进一步增强农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近期,太原人民检察院委托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副部长、员额检察官张丽民,在阳曲县2019年度农村(社区)领头雁培训班上,为阳曲县“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190余人上了一堂以“争当领头雁、莫为阶下囚”为题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

检察官为“领头雁”上警示教育课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

检察官为“领头雁”上警示教育课

张丽民

张丽民检察官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用大量鲜活的案例和深情并茂的语言,围绕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农村干部可能触犯的刑法、近年来发生在我区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查处情况、犯罪的后果、如何提高法律意识几个方面,从理论到实际,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教育引导他们一定要坚守法律底线,牢记初心使命,做到“慎用权、用好权”,不断加强自律意识,远离职务犯罪,真正做好百姓群众脱贫致富的“领头雁”。

检察官为“领头雁”上警示教育课

李俊武

“这堂课讲得好,我深受启发和教育,基层干部虽然权力不大,但也不能听之任之,确实需要警钟长鸣”阳曲县组织部副部长李俊武深有感触的说。

检察官为“领头雁”上警示教育课

这堂课获得村干部们的一致好评。课后,一名村委会主任说:以前以为村干部很多行为不算个事儿,自己的身份又不是公务员,跟职务犯罪根本扯不上边儿,今天听了张丽民检察官的讲课明白了村干部职责的重要性以及犯罪后代价,今后一定会按照检察官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村干部纷纷表示一定会依法履行好“村官”职责,不断进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不存贪念,公平、公正地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带领百姓全面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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