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工 贼。。

的确如果所有为资本家说话的工人,都被称为工贼。按照这个条件,称呼我为工贼并不冤枉。

记得读了 @吴晓波 先生的《激荡三十年》,我们知道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国家最缺的就是资本,而当时香港有,所以我们优先发展深圳,能让香港的资本家更方便的过来投资。可以说香港的一批资本家对改革开放是有相助之功的,从个人感情上来说别人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帮助过你了,现在似乎不需要别人了,就应该去攻击别人,诽谤别人……似乎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人都做不到的。

从经济学来说,资本家和工人在最底层的逻辑是合作关系。应该看到香港的资本家也不是有多高尚,是我们的政府和现实告诉他,我们这里有廉价的劳动力,而且都是受过基础教育的,当然也有优厚的土地政策,相对健全的法律保障。香港深圳来往也很方便。所以……

因此资本和工人本质就是合作关系,没有资本,工人的境遇更差,没有工人,资本的增长也不可能。而竞争更多地是发生在资本和资本之间,工人和工人之间的。

因此说到250+1事件的根源表面看象是资本欺压工人,本质上是一小缀腐败的劳动者,和遵纪守法工人之间的竞争。因为有一些工人因为某种原因在企业里处于管理地位,他们出于自己的私欲,要打击那种真心期望和企业共同发展的工人。因为他们知道这种工人不予以打击,迟早会挤压掉他们的生存空间的。他们期望能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能形成一言堂,可以为所欲为,哪里会顾及企业的成长。

那就有人会问了,为什么现在劳资之间的矛盾有愈演愈烈之势?笔者认为劳资之间的矛盾表面上是分蛋糕的问题。因为从长远看,无论是资本家还是工人,都期望能把企业做大做强。但是从当下这个节点的利润分配来看,蛋糕就这么多,资本家多一点,工人就少一点。

其实我们小看资本家了,我见过的几个资本家都认为,红旗比利益重要。也就是说企业能生存下去比挣钱重要,你看有多少资本家不是在银行一屁股的债,如履薄冰。我们从任总身上也能看出来,其实他是一个舍得分利润的资本家。问题还是处在工人们自己身上,这个工人多一点,那个工人就少一点。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告诉我们,要多劳多得,按劳分配。这句话说说容易,如果想做的好是需要勇气和智慧的。就举个例子,一个工人坐办公室他每天处理销售报表,一个是负责楼面卫生清洁的。两人的劳动成果你如何量化?

接下来我们看看龙岗法院对 @菊厂北非曾梦 的判决书吧:

“华为公司与员工之间并没有对年终奖进行约定,华为公司也没有任何规章制度可直接推算出员工每年的年终奖数额,年终奖的发放系根据华为公司经营状况、由公司管理层决定分配至各个部门的奖金,再由部门主管根据每个员工的表现和绩效综合评定,无精确计算公式”。然,被告华为公司亦未对原告曾梦2014年至2017年每年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考核结果及该年度内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数额之间的因果联系举证证明。

也就是说法院认为公司对员工的绩效认定没有精确的计算公式,是不对的。说的白话一点,你说员工干的差,不能是你主管一句话——我说你不行你就是不行。而是要有标准,然后看员工的工作量,然后这个工作量和标准之间的计算方法。

这条判决词,用“划时代”来形容,真的是一点都不过份。他推动中国的企业家改善绩效评价标准,并把它提升了日程。当然我们也要看到,这个难度是相当大的。每个人的工作真的不太好量化,因为太复杂了。

有人说笔者每年几十万年薪拿的不香吗?只要你不说话,腐败和你何干?切除平庸又到不了你身上。腐败哪里都有,你的举报是解决不了腐败问题的。其实当四年前我发现了我找到了这个工作量量化的公式,我就坐不住了。我认为这个公式能有效地让劳动者的绩效评价更加精准,更少的受到主观的影响,更方便的解决劳资双方矛盾。因此笔者付出了自己几年几十万年薪的收入,也搭进了自己八个月的自由。

当然不否认,我也需要钱,已经两年多没有收入了(国家赔偿的金额,还不够付律师费呢)。但是我更看重的是这个年终奖诉讼能继续触动公司在个人绩效管理的改革,更加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劳动者,这样不但劳动者能更加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公司也能有效压缩腐败的空间——中层干部对劳动者评价的私人空间小了,自然就是腐败空间小了。最终达到资本家和劳动者利益之间的动态平衡,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继更快地向前发展。

我想这也是华为这家民族翘楚的公司,应该有的社会责任吧,所以我们的法院通过判决对华为提出这个期望。这也是我期望华为能触动,能正视的。在工人们眼里,我是工贼,在资本家眼里,我是一个带头闹事的工人。其实我是一个想让把你们拉在一起,告诉你们如何分配利润,一起走向未来的小人而已——如何分饼决定了饼做得多大 @薛兆丰

回想历史上很多改革,都要付出流血的代价,而因为我个人的地位太低,为了这个改革付出一点金钱和几个月的自由,若真有幸能推动社会更公平,经济效率更高,也是大功一件。[/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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