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次到女市委書記辦公室送錢,終於當上書記!

趙海燕,三門峽市委原書記,被稱為“賣官書記”。2016年10月,中組部集中通報了7起違反換屆工作紀律的典型案例,其中就有趙海燕為他人職務調整接受說情打招呼。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一份判決書顯示,有下屬先後9次到趙海燕辦公室送了現金100萬。另有媒體報道,趙海燕擔任市委書記不到一年時間裡,調整的處級幹部近百人,在三門峽下轄的6個縣調整了5位一把手。她在貶了很多官員,空出一大把位置的同時,還破格錄用了一些與自己有利益關係的人……正因趙海燕在官場頻頻作出的大調整,導致當地百姓怨聲載道,加之已被紀委調查的楊樹平,也持續不斷地舉報趙海燕。她的一系列看似瘋狂的調任舉動,終於使自己在接任市委書記後不到一年的時間落馬。三門峽十餘名處級幹部寫了聯名舉報信,還有一名被貶官員,一個月內三赴北京,聲言不告倒趙海燕誓不罷休。
2018年5月,澎湃新聞曾報道靈寶市(三門峽市下轄縣級市)原市委書記李宏偉行賄、受賄案。河南省延津縣法院一審查明,李宏偉索賄、受賄財物共計8849907.33元,併為謀取職務上的提拔,先後9次送趙海燕現金共計100萬元。2016年3、4月份,趙海燕推薦李宏偉擔任靈寶市委書記。
李宏偉稱,2012年時,他是三門峽市民政局副局長,考慮到趙海燕是新任領導,為了加深趙海燕對他的印象,就趁著中秋節、春節以拜年為名到趙海燕辦公室先後九次共送給趙某100萬元錢。
李宏偉稱,他之所以送給趙海燕送100萬元主要是因為趙海燕在三門峽市先後擔任市長、市委書記,他為了在工作上及個人職務升遷上能夠取得她的支持,才給她送的這100萬元錢。

2018年11月30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河南省三門峽市原市委書記趙海燕受賄案,對被告人趙海燕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贓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其餘涉案贓款繼續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根據媒體報道,趙海燕是在高速公路上被紀委工作人員帶走的。2016年7月15日夜,京港澳高速上一輛轎車被警方攔下。平素高傲的趙海燕從車上走下,叱問交警:“幹什麼?我是市委書記。”“查的就是你!”一旁的河南省紀委工作人員答道,並隨即將趙海燕帶走。次日,中央紀委網站公佈了趙海燕嚴重違紀接受調查的消息,引發人們議論紛紛。
趙海燕出生於書香門第,其父母都是教師,父親退休前是縣城重點中學的副校長,在當地受人尊重。有媒體報道稱,按照常理經過書香家庭和法學知識的薰陶,趙海燕應當是個待人謙和、行事穩重的人。但提起趙海燕,許多和她共事過的人紛紛表示,對她的第一印象便是強勢和野心勃勃,待人接物也時常態度高傲。此外,她還非常講究穿著打扮,經常穿戴名牌服飾,十分注重物質享受。


9次到女市委書記辦公室送錢,終於當上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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