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騙保”案受害者父母陵園祭掃,告知女兒判決結果

“殺妻騙保”案受害者父母陵園祭掃,告知女兒判決結果

28日上午,受害者張英(化名)的父母和親屬進行祭掃,張英父親張仁儉將判決結果告訴女兒。新京報記者 王飛

新京報訊(記者 李一凡)泰國“殺妻騙保”案12月24日宣判,被告人張軼凡因殺害妻子構成蓄意謀殺,獲無期徒刑。今日(28日)上午,受害者張英(化名)的父母和親屬,來到位於天津北部的永定塔陵進行祭掃。張英的父親張仁儉在碑前,將判決結果告訴了女兒。張英的三叔稱,下一步將在國內起訴涉事保險公司,擬追究其審查不嚴、投保隨意的法律責任。

“預計明年1月可以拿到判決文書”

新京報此前報道,2018年10月,張英(化名)和丈夫張軼凡攜女兒一同到普吉島旅遊,其間張英死亡。事發後,張軼凡向警方承認殺妻。張英家屬稱,張英生前被投保十餘份保險,保險金額達3000多萬元。同年12月11日,天津警方對張軼凡涉嫌保險詐騙立案偵查。

今年7月5日,此案在普吉府法院第一次開庭。關於此案的庭審,普吉府法院先後進行了10次開庭。原定今年11月宣判,後因“案情重大”,法院宣佈延期。

28日上午,永定塔陵,天氣陰暗。張英的父親張仁儉、母親湯玉娥,在家人的陪伴下,來到了女兒張英的墳前掃祭。 湯玉娥準備了女兒生前最愛吃的食物,並將一束鮮豔的菊花放在了碑前。 張仁儉在女兒碑前,將法院的判決結果告訴了女兒。

時間倒回至4天前,12月24日,泰國“殺妻騙保”案在普吉府法院宣判,被指為在國內騙取高額保險金、殺害妻子的天津男子張軼凡,被判蓄意謀殺,獲無期徒刑。次日晚,前往普吉府法院的庭審現場、聽取判決結果的張仁儉和妻子,搭乘航班返回了天津家中。

雖然法院未能作出家屬一直期望的“死刑”判決,但對於無期徒刑的結果,張仁儉顯得已有些知足,“對於結果,客觀來講,我們是不滿意的,但是要知道,這個結果在泰國的司法實踐中,已經算很重的了,如果上訴,也未必會給死刑的結果。”

“殺妻騙保”案受害者父母陵園祭掃,告知女兒判決結果

宣判後張英父母回國。新京報記者 王飛 攝

28日,原告代理律師方文川的助理章紅媛告訴新京報記者,無期徒刑的判決結果,是因為法院考慮了張軼凡在庭審階段,有進行部分情節的交代,“考慮這方面的因素,他獲得了三分之一的減刑。”

章紅媛回憶,法院宣判後,張軼凡現場表現得“有些吃驚”,他可能也沒料想到法院給予他這麼重的刑罰。她還補充道,案件如今有了判決結果,雙方都可以進行上訴,但是不會再開庭審理,上訴後會由專門的法院受理。目前,雙方均暫未提出相關請求,預計明年1月可以拿到判決文書。

家屬將在國內起訴涉事保險公司

27日上午, 張仁儉又一次來到了女兒的婚房。自案發後,屋內的陳設和佈局沒有改變過。張仁儉說,他和孩子母親想女兒了,就來看看,“婚房閒置,也不為別的”,另一方面是疲於這起跨國案件的庭審,還沒抽出時間做其他的考慮。

張英的照片,被陳放在進門處的木桌上,木桌上擺滿了食物。“這(照片)是孩子去世一週年時,她媽媽放的,當時我們過來給她燒了兩炷香”,說罷,張仁儉給防止房屋乾裂而備下的水盆填滿了水。

“殺妻騙保”案受害者父母陵園祭掃,告知女兒判決結果

在走廊上擺放張英生前照片,母親湯玉娥擺女兒生前愛吃的點心。新京報記者 王飛 攝

張英的三叔一直負責張軼凡在國內投保情況的取證。據其不完全統計,殺害妻子前,張軼凡陸續為她購買預計總保額3000萬元的保險,受益人是張軼凡自己。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書顯示,張軼凡曾在多份文件上偽造妻子簽名,為其投保。

28日,張英三叔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家屬認為,此案中涉及的多家保險公司存在審查失職行為,銀監局的監管也不到位。他說,從媒體報道來看,為騙取保險金殺害妻子的案例並不少見。張英三叔認為,張英是一名保險行業漏洞的犧牲者,“我們不希望出現第二個、第三個張英。”

他說,希望能減少“保險公司為了創業績,不拿被保人生命安全當回事”的現象發生,也希望可以規範整個行業。“我們希望的是,張英的悲劇,能起到一個社會警醒作用。”

張英三叔還坦言,他後續會在國內起訴涉事保險公司,也有一定“私心”,“孩子現在沒了,錢也花光了,張仁儉和妻子都快60歲了,他們以後怎麼辦?我們也是想希望從保險公司方面獲得一些賠償。”

此前於24日,新京報記者從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最新獲悉,該局認為此案“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目前已對張軼凡涉嫌故意殺人一案進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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