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離婚還是感情破裂”?甘薇向賈躍亭索賠近40億

困境,重新恢復生機和活力。

賈躍亭的個人破產只對其在美國的行為及財產有用,在國內欠款仍然適用中國法律,國內的債權人仍可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主張自己的權利。

而針對賈躍亭在美國的財產,在賈躍亭申請破產重組前,中國債權人可以在中國主張權利,取得生效判決、裁決後,在中國申請執行,或可以去美國申請承認和執行;甚至也可在美國法院提起訴訟。若賈躍亭的破產重組計劃得以通過,所有債權人均不得在美國再向賈躍亭主張權利,中國債權人取得的有效法院判決、仲裁裁決均不得在美國申請承認和執行。

二、索償近40億,到底是不是轉移財產“技術”離婚?

“技術離婚還是感情破裂”?甘薇向賈躍亭索賠近40億

媒體使用的“索賠”一詞,是值得考究的。而在離婚析產中,僅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了無過錯方離婚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情況,即若賈躍亭有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而甘薇作為無過錯的一方是可以在離婚的時候同時申請損害賠償的。所以,甘薇卻提出離婚並索賠天價,訴訟理由到底是什麼?若賈老闆有錢支付給甘薇,那之前欠的錢賈老闆有還嗎?

對於賈躍亭是否涉嫌轉移財產這一點,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合同法》相關規定,若離婚析產時,夫妻雙方的財產及債務分配存在明顯不合理的地方,債權人一般可以通過行使撤銷權,向法院申請撤銷夫妻雙方對於不合理財產分配的約定。因此,如果賈躍亭與甘薇的離婚析產侵害了相關債權的權益,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該行為。而雙方是否涉嫌轉移資產,尚需更多資料證明雙方是否存在上述損害賠償情況、雙方債權債務是否真實。

三、國內可以申請個人破產嗎?

“技術離婚還是感情破裂”?甘薇向賈躍亭索賠近40億

我國目前還在研究推動建立個人破產製度,目前,浙江溫州法院個人債務集中清理試點工作正式起航,並於2019年8月13日出臺了《關於個人債務集中清理的實施意見(試行)》,該意見中明確了適用“個人破產”的範圍:(一)企業法人已進入破產程序或者已經破產,對該企業法人負保證責任的自然人;

(二)因公司法人人格被否認而承擔清償責任的自然人;

(三)對非法人組織的債務負清償責任的自然人經營者;

(四)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債務的自然人;

(五)其他自願提出還款安排並徵得全部申請執行人同意的自然人。

賈躍亭申請個人破產與2019年10月9日浙江省溫州市通報的全國首例蔡某的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案例情況有異曲同工之處,兩者所揹負的債務主要都是由公司破產而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引起。筆者認為,《美國破產法典》第7章的“清算”、第11章的“重整”以及第13章的“自然人還款計劃”,基本涵蓋了個人和企業可能會發生的破產情形,對應著不同的破產程序,對我國個人破產製度的建立均有重要借鑑意義。

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具備個人破產實質功能和相當程序,結合我國“執行難”國情,對我國個人破產製度的建立推進具有里程碑意義,而此次賈躍亭在美國的個人破產重組與蔡某在國內的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均為進一步推動我國建立個人破產製度提供了實踐經驗。

雖然我們現在還處於破產立法前期的探索階段,但是我們相信我國的個人破產製度很快便會逐步建立並完善。我所目前正在推出個人破產登記建檔,對建檔者提供個人破產製度在重慶實施前期的資訊推送和疑難問題解答;對涉及的其他涉訴案件及該制度實施後需申請個人破產的,另行進行服務流程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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