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的九一一

1967年9月11日,印軍逼近乃堆拉山口的中國哨所。當天8點07分,印軍首先開槍並向我軍投擲手雷,正在向印軍喊話的解放軍連長當場犧牲。解放軍被迫還擊,7分鐘後戰鬥結束,我軍擊斃印軍共計67人,用40火箭筒摧毀了7處印軍越界工事。

不甘失敗的印軍隨即對我方陣地發起炮擊。由於情況特殊,此前恪守“不越境、不向印度境內炮擊”的我軍在中央軍委的批准下組織炮兵向印軍陣地還擊。經過了4天3夜的炮戰後,我軍共計打啞了印軍8個炮兵陣地,摧毀了印軍兩個炮兵指揮所、兩個炮兵觀察所、23處工事和兩輛汽車。至9月13日22時炮戰停止,共計斃傷印軍官兵540餘人。1967年的乃堆拉山口之戰,我國共計斃傷印軍607人,我軍則32亡91傷。戰後,印軍被迫舉白旗到中國境內接受中國移交的印軍屍體及被繳獲的槍支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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