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明確了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同時規定了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事項,跟著小布一起來看看↓↓↓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出境定居的;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二、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凡是與國家規定和本通知相牴觸的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不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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