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陽光雨露,呵護“薔薇花

  在服刑人員的子女中,有這麼一群人,他們未滿18週歲,因父母雙方服刑或一方服刑,另一方為重度殘疾、失蹤、棄養等而在事實上缺乏經濟支持和照料的孩子。法律界定上他們雖不是孤兒,卻跟孤兒一樣孤苦無依,屬於“事實孤兒”即“事實上無人撫養的兒童”,在物質上面臨嚴峻困境,在精神上缺乏關心愛護。

  4月2日上午,泉州市海西社工在泉州市民政局的指導下,通過片區入戶規劃,聯動泉港區民政局、泉港區濟困公益協會深入轄區七個鎮(街道)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社工稱呼他們為“薔薇花”)的家裡,特別針對服刑人員家庭的“事實孤兒”進行深入摸底和關懷。

  海西社工與濟困協會志願者們以專業的服務態度,與孩子們用心交流、溝通,詳細瞭解“薔薇花”們的身體健康、學習及生活情況,並對孩子們生活及學習中存在的困難、需求及微心願做詳細記錄,建立檔案。

  “薔薇花”Z,因為父親服刑,母親的離開,爺爺奶奶遠走他鄉打工而不得已寄養親戚家。由於父母的缺位,讓孩子長期缺乏關愛與關注,導致孩子內向孤僻不願與人交流。

泉港:陽光雨露,呵護“薔薇花

  社工、志願者們通過與“薔薇花”Z的叔公溝通了解到雖然生活中對她無微不至的照顧和細心呵護,並且也有堂兄妹的陪伴,但隨著年齡的增長,“薔薇花”Z逐漸懂事,孤兒的事實、貧窮的家庭條件和學習上的困難給她帶來了巨大的打擊和無助感。由於沒有得到親人正確的引導和心理疏導,弱小的她無法承受現實帶給她的巨大壓力,於是“薔薇花”Z開始封閉自己的內心,走向自卑。

泉港:陽光雨露,呵護“薔薇花

  面對孩子躲避不肯直視的眼神,社工與志願者們循循善誘,採取溫情路線,蹲下身子,握住“薔薇花”Z的手,通過肢體的觸碰,傳遞給她溫暖,拉近彼此的距離,讓“薔薇花”Z放下戒備,敞開心扉接納我們對她的關懷。

  接著社工與志願者們向“薔薇花”Z宣傳了防疫知識,並詳細瞭解她的健康、學習和生活情況並對目前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做好登記。最後,社工的一句“你願意和我們握個手交個朋友嗎?”,“薔薇花”Z緩緩伸出了小手握住社工的手了。為表示友誼長存,“薔薇花”Z根據社工與志願者的宣傳教授的防疫知識為主題,做了一幅畫贈予大家。

泉港:陽光雨露,呵護“薔薇花

  入戶走訪過程中,考慮到“薔薇花”中有很大部分符合“事實孤兒”申報條件,泉港區民政局工作人員立即與海西社工對接協調,後續將通過進一步摸底排查,確認評估“薔薇花”信息準確性且有符合事實孤兒條件的名單送至區民政相關部門,在申報和認定程序上開通綠色通道,加快協助符合條件的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中符合“事實孤兒”的對象收集、補充、報送相關材料,幫助其儘快申請到生活補助。

  部分圖文來自:致和社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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