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不惱,自解自嘲。沒有誰,情願無端被打擾。他人所想,所經歷所承受,外人難知難同,被拒絕了,那是他人權利,無關輕慢,相擾者無權責備,更不可惱羞成怒,只能自嘲以自解也。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是啊2768 的文章 關鍵字: 難知 相擾 情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