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的日記只是方方的


方方的日記只是方方的

作家方方在武漢封城期間寫了日記。這原本不是一個什麼大事情。誰不寫日記呢?當然除了我。

我小時候就特別不喜歡寫日記這一類東西。小學班主任為此差點沒讓我退學。還把我的腦袋上打出了四個包,抓著我的衣領像抓一隻小雞一樣拎著被打出鼻血的我,去水龍頭上衝水。我們小時候出鼻血都是用冷水衝頭的,還要拍打脖子。我總是在被打得流鼻血後,拎去沖水時,想起殺雞。

我為什麼不喜歡寫日記呢?班主任是不問我的。我也就沒機會說出來。我爹也不問,上來也打。我就成了被這幫成年人接機發洩的小可憐。

其實我不喜歡寫日記,只有一點:我家住的地方離學校太遠了,我每天下午放學走回家,需要四十分鐘,每次天都黑了才到家。吃完飯作業也做不完就困了,我小嘛,需要長身體嘛,不睡覺會傻的。

可是我的同學都在學校附近住,所以我放學後還在路上走走走啊,他們就可以踢毽子呀,扶老奶奶過馬路呀,幫爸爸媽媽洗菜呀,路上撿到錢去交給警察叔叔呀,反正他們每天都豐富多彩,總能遇見老奶奶過不了馬路,總能撿到錢而且每次警察叔叔都表揚他們真是個好孩子。

我就不行。

我每天都在路上走嘛。走路的我也沒啥意思,其實挺無聊的,走路無聊了我就喜歡胡思亂想。反正也沒什麼正經事會發生,而且需要用日記記錄下來。

我總不能每天都這麼寫吧:1986年3月3日,陰,今天我放學回家就在路上走啊走啊走啊。到家了。

1986年3月4日,晴,今天我放學回家又在路上走啊走啊走啊親。到家了。

在我心目中,日記是神聖的。是真實的代表。而所有的真實裡,都不能虛構,乃至道聽途說。

話說,我有一次放學回家,走啊走啊走,真的撿到錢了,至少有五毛錢。可是我沒有看見有警察叔叔。我就買娃娃頭雪糕了。我真該死!所以我也不敢將它寫進日記。

雖然我的同學們都會這麼寫:我今天犯錯誤了,我本來想偷我爹的錢去買雪糕的,但我馬上就想到了毛主席教導我們說:要做一個四有新人,所以我不能偷我爹的錢,我要做一名合格的共產主義接班人。

這一類日記迅速在班級裡走紅,緣於班主任在班會上念,還大大的表揚了寫日記的小朋友。

長大後,我才知道這就叫政治正確法。

但我不知道怎麼坐在家裡編故事。

其實我挺實誠的,或者叫傻。今天叫傻逼。我覺得今天真好,不需要努力學習,或者努力提高自己認知世界的水平,反正比我強的都是裝逼,比我差的都是傻逼。我是什麼逼?我是牛逼就對了!無論如何都牛逼!

坐在家裡編故事,也能編得代理了全人類。它是新一輪的政治正確。還能被諾貝爾叔叔發個獎啥的也不一定。總之,公知們都知道他們的利益在哪裡兌現。雞賊得很。

這兩天聽說方方阿姨不但寫日記了,還準備到國際上去出版了。我覺得挺好的。怎麼挺好呢?西方國家的班主任沒領教過中國日記嘛,讓他們好好領教一下,什麼叫“坐在家裡能知道一切真相”!就像我小學班主任每次都相信我的同學又撿到錢了還交給警察叔叔了。

我死心眼兒嘛!我就不信。但我不信有啥用?政治正確最有用。

想起方方阿姨估計與我的小學班主任屬於一代人。這一代人有傷痕。所以恨。恨很多事情。反正她們到底恨什麼,我們也不知道。而且方方阿姨更年期了吧?更加恨。反正這裡面的水很深。這些個好吃的好玩的她們都不喜歡。或者有什麼別的目的。

可是我實誠嘛,我死心眼兒。我就認為雖然我們都被疫情關在了家裡,我們沒有感受到強權。我惟一感受到的強權是我姑姑,每次我姑父要出去,我姑姑就破口大罵:不出去你會死啊!一天天的!你瘋狗撕心嗎!虧你還是個共產黨員!你的模範帶頭作用到哪裡去了?!你給我死回來!

天吶,這就是女人的強權。我只敢私下裡替我姑父感到悲傷。

我要是憋在家裡自個兒寫日記,我覺得我的水平再高,也只能代表自己。我自己的感受怎麼能強加給別人呢?還代表14億人。天吶,這是哪根文學神經搭錯了線,我也不敢想的事情。

但是方方阿姨她感想。我估計她已經準備好了諾貝爾文學獎的獲獎感言了。因為她們這一代文藝青年,對諾貝爾文學獎有情結。她們天天兒的都活在崇高偉大里不能自拔。

我就不行。我覺得方方的日記只屬於方方自己。若是這樣就好了。這是真正的民主。因為我不喜歡被她代表了。她是女的,怎麼能代表我呢?她關在家裡便秘了,失眠了,看到假新聞當真了,在被窩裡抓狂、吟詩、抒情、啊啊啊的,我們沒發理解。

所以,方方阿姨,看在我們都是九江老鄉的份上,您代表您自個兒吧!至於國際出書,說實話,只要不搞得我要為此上戰場抵抗新八國聯軍,我就自求多福了。

哎!什麼世道!這一天天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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