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尚清:五四百年,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新文化?

五四百年,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新文化?

首先,我們需要的新文化是奠基於道德基礎之上的新文化。文化可以說是民族之魂與立國之本。文化在於日新日成,為所有國人遵信與崇奉。一個社會要和諧、有效運行,貴在人人都依循普遍的道德法則,克除個人過度的貪慾,也就是克己復理。儒家哲學認為,仁是眾善之源,百行之本,是人類社會應該共同遵循的普遍法則,所以我們所需要的新文化是奠基在仁德基礎上的新文化。仁德的外顯則是公民獨立的意志和自由的思想,以及合符普遍利益,即公意的政治法律制度。

第二,我們需要的新文化是奠基於保障公民合法權利的新文化。儒家並不排斥個人合理的利益,任何不違反公共利益的個人利益都神聖不可侵犯。儒家的道德法則即是奠基於尊重個人合理的利益基礎之上的。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離開了對個人合理權利的尊重和保護,沒有所謂的道德律和法律。在人類社會中,每個人都應得到尊重,防止社會貧富、等級的巨大分化,維護普遍的公平與正義。因此,公民在追求個人合理利益的同時,還應承擔責任和義務,促進社會的公共利益,使社會的每個成員都獲得幸福與尊嚴。

第三,我們需要的新文化是奠基於尊師重道的新文化。儒家追求的理想人格是具有獨立人格的士君子,所謂君子不黨。因為偏黨即是追求個人或小集體的私利,而違背普遍和長遠的公共利益;士君子“言不必行,行不必果,惟義所適”,即是依循道德義理,直道而行,反對絕對服從違背義理、公意的個人和小集體意志。知識分子應該成為社會的良心和公共利益的代言人,據此而得到社會的普遍尊重。一個社會只有尊重知識分子,才會有良好的社會風氣,培育禮樂道德之文明。如果一個社會人人皆成為權力和資本的走卒,則是一個如豬深陷慾望之汙泥而不能自拔的社會,何來人性的澄明與文化的遍潤?

第四,我們需要的新文化是奠基於內斂守成、包容開放的新文化。我們的文化不主張掠奪性的擴張和暴力性的征服而重“修文德以來之”。我們的文化不主張唯我獨尊而主張包容開放,“三人行,必有我師”,任何有利於自己文明養成的他者文明皆可大膽吸收、為我所用。我們不奉行文化殖民主義,同時也反對外來宗教在本國大肆擴張。因為排他性的宗教是擴張性的、唯我獨尊的宗教,容易造成社會的永久分裂而不是融合。任何民族皆有維護自己獨特文化的權利,因為她是一個民族精神之生命,其尊嚴和價值高於個體的生命。個體的生命是短暫的,而民族的、精神的生命卻可以是永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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