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無證駕駛的“婚姻”迫使她在確診得了不治之症之後打包回了老家

經過了一次失敗的婚姻,很多人再次找到伴侶時選擇了搭夥過日子,也就是同居。想著合得來就繼續,合不來就散夥。也許沒有證書約束的婚姻可以讓你在厭倦、疲憊不堪、抑或失望、絕望之後輕快地逃離,但是你想過沒?在此期間,一旦發生了什麼天災人禍,誰來庇護在你左右?誰來承擔相應的責任與義務?

她無證駕駛的“婚姻”迫使她在確診得了不治之症之後打包回了老家

樓下一對“夫妻”在我們這裡共同生活了十六七年。兩個月前,女人的右側乳房邊、挨近腋窩處的一小塊腫瘤由板栗大小長成了鴨蛋大時慌了神,去了幾個醫院,確診為淋巴癌。醫生說動了手術也不見得能好,因為發現得太遲了,已經擴散到多個組織器官。

女人檢查、住院,全程都是叫來的兒子兒媳陪同。其間男人給了女人一萬塊錢,說是沒時間陪她到處跑,自己要搞事。

確診後治不好,住院又耗錢財,女人只能回了老家。那天看著她和家人把衣服什麼的搬上出租車離開後,有個鄰居問那男的:“人家跟了你十多年,給你洗衣做飯暖被窩,這哈她落難回去你給了她多少錢?”

男的伸出一根手指頭,努努嘴道“一萬。”

“才一萬啊,太少了吧!”旁邊的兩個鄰居起鬨說。

男的急忙道:“我和她又沒有領過結婚證!”

她無證駕駛的“婚姻”迫使她在確診得了不治之症之後打包回了老家

確實,兩個人沒有領過結婚證就不是實際上的夫妻,她只是他的同居女友,為此他可以在她落難之時拋開道義不管不問,也可以在她需要金錢資助時理直氣壯地說“只出一萬”,甚至他說他不願“付出”一分,人們也不能就此而評價他的好與壞,好像理所當然的:她的生與死,去和留,都不應該和他有一毛錢的關係。只關乎他的願不願意。

我有時候下樓碰見這個男人偶爾也聊幾句,一次問起女人的病情,他直接把女人的兒子發給他看的視頻打開遞給我,視頻中的女人才一個多月的功夫,就被病魔折磨得沒了人形……

我問他:“她都這個樣子了,你去看過她沒?”

“沒有,反正看也是白看,我又不能分擔她的痛苦。”

我又問:“如果她哪一天死了,你去參加她的葬禮嗎?”

“不去,去了沒意義。但我會給他兒子轉點錢。” 末了,他望向前方若有所思地道:“人活著,真的是什麼都不重要,唯有身體健康才是根本。”

我接住他的話又道:“既然都不重要,你為何不給女人多一些錢,讓她有好的治療來減輕病痛?”

“給她還多的錢也花不了她身上,最終只怕歸她兒子所得,現在的她用杜冷丁都不能止疼了。”

她無證駕駛的“婚姻”迫使她在確診得了不治之症之後打包回了老家

女人到了這個地步真讓人痛惜,一份十多年的感情換來的是一萬多塊錢的施捨,臨了沒有愛人的守護與陪伴,更別提無微不至的照應,有的只是絕望的孤獨與痛楚……

人為什麼要結婚?結婚不僅僅是個儀式,它更是在你生病或是需要照顧的時候那個人可以一直理直氣壯的陪在你身邊。

也許這只是同居生活中最為悲催的一個事例,但如果只是彼此在共同生活多年以後被對方另結新歡而給拋棄了,你是否甘願就此放下呢?

老郭與琳嫂來自同一個縣城,兩人在市裡的某一學院、由琳嫂出資開了一家超市。十來年也有了不少積蓄,日子好過了兩人的感情卻出現了裂縫,都五十出頭的人了,琳嫂鬧著要分手,老郭死活不同意。

原來兩人是半路“夫妻”,頭兩年感情正濃的時候,琳嫂要老郭一起去領個結婚證,老郭說怕兒女反對,兩個人只要是真心在一起,有沒有那一紙證書都無所謂。日子就這樣過著,直到琳嫂在學院認識了離異且有學識的老趙,並相約廝守下半生。於是就和老郭攤牌要分手,老郭說辛辛苦苦了這多年,就是真心想和琳嫂攢些錢過好餘生,想不到她會移情別戀,現在她想用十萬塊錢就打發我,我怎麼能甘心?

她無證駕駛的“婚姻”迫使她在確診得了不治之症之後打包回了老家

事已至此,老郭該如何挽救這場戀情?如果不能挽回又該如何收場?如果當初領了結婚證,恐怕琳嫂也不敢發展與老趙的戀情,就算這場戀情一發不可收拾鬧到要離婚的地步,老郭得到的也不是現在的這個結局……

可惜世上沒有如果,有的只是後悔。後悔當沒有循規蹈矩地按章程辦事,導致後患無窮。

在故事的最開始,我們以為對方就是人生裡最適合自己的那個唯一,但到最後才頹喪地發現,你不是非我不可,我不是非你不活。

人生的驛站停停靠靠,我們總是會遇見不同的人,有的人或許會同你走一程,又或許會與你走完這一生。如果你停下來不想繼續再走下去,那就用一紙婚書來結束旅程,不要幻想遠方未知的風景有多豔麗,更不要害怕未知的情路有幾多風險,只有切實地走好眼前的路,才能抓住明天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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