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宜家抽屜櫃壓死男童賠償3.2億?

2017年,美國一名2歲男孩在家中小睡時被翻倒的MALM系列抽屜櫃壓死。6日,宜家與男童父母達成和解,同意賠償46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3.2億元)。


如何看待宜家抽屜櫃壓死男童賠償3.2億?


都說我們國家營商環境不好,我反而覺得我們國家對企業實在太好了,我們可以預見企業最多要賠多少錢。
我相信,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我國,這名男童估計最多隻能得到幾百萬的賠償。


如何看待宜家抽屜櫃壓死男童賠償3.2億?


我國的懲罰性賠償制度確實有些尷尬。
根據現有法律規定,如果單純是人身損害賠償,致人死亡,除了精神損害賠償等以外,根據法律的規定,最多也就在一百萬左右賠償。
而企業如果生產的商品造成他人死亡要收取懲罰性賠償,根據《侵權責任法》第47條的規定,需要滿足一個條件,就是“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
光是“明知”這兩個字,就難倒了多少消費者?
即使解決了“明知”這個問題,後面的懲罰性賠償金額也讓人感覺差了那麼點。


如何看待宜家抽屜櫃壓死男童賠償3.2億?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第二款的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而第49條的規定是: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而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有一套計算方法: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這裡我就隨便說一下網上查到的數據:2019年上半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94元。乘以2,也就是3萬左右。

3萬×20=60萬。這是城鎮居民的死亡賠償金的大概數額,農村的還要低很多。

一般來說農村的幾十萬,城市的一百萬左右,大部分估計也達不到100萬。
假如死亡的人身傷害計算下來是賠償100萬元,那麼懲罰性賠償就最多200萬。
200萬,對一個大企業來說,多乎哉?不多也!
所以假如你是企業的高管,你是寧願讓法院判決呢,還是去私了和解,然後要賠償一個天價的賠償金?


如何看待宜家抽屜櫃壓死男童賠償3.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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