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偷私渡行為,經查實的予以獎勵5000元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範偷越國(邊)境入石人員疫情輸入,保護公眾安全和身體健康,現通告如下:

、偷越國(邊)境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以偷越國(邊)境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新冠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或疑似患者偷越國(邊)境的,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以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或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漁船、貨船、客船、快艇等各類船舶有前述非法行為的,將依法嚴厲查處,“三無”船舶依法予以拆解,漁船呈報上級漁業主管部門依法取消漁船更新改造補助、油價補助。

、敬請廣大市民對偷私渡行為進行舉報,舉報內容經查實的予以獎勵5000元人民幣,對舉報人信息給予保密。

24小時舉報電話:110

舉報地址:石獅市公安局海防大隊(八七路1232號)

石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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