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湖北省關於“低保”的新規出臺啦

低保是國家為低收入或者沒有生活來源,喪失勞動能力的城鄉居民,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是確保困難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所需的重要的社會保障制度。

根據湖北省民政廳於2019年11月7日公佈的最新數據,社會救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數是328977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戶數是210587戶。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是1348327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戶數是758627戶。

好消息,湖北省關於“低保”的新規出臺啦

2019年11月6日,湖北省民政廳印發了《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暫行辦法》

現在就大家關心的主要問題,來了解一下湖北省最新的規定。

一、什麼人能申請低保

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只要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人均收入,低於當地的低保標準,而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規定的,都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低保。

但是,在申請低保時,如果申請人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低保經辦人員、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有近親屬關係的,應當如實申明,並接受民政部門的重點核查和監督。

其中的近親屬關係,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二、什麼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指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係的成員登記在同一戶口簿且共同生活的,或者雖然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簿但具有贍養、扶養、撫養關係且共同生活的成員。具體包括如下: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係並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

在家庭成員中,還有一些特殊情況,他們不屬於申請低保時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範圍:

  1、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脫離家庭獨立生活的宗教教職人員;

  2、與家庭失去聯繫滿二年的人員;

  3、被宣告失蹤人員;

  4、現役軍人中的義務兵;

  5、在監獄內服刑的人員;

  6、老年人和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共同生活的家庭中有經濟收入來源的70歲以上的老年人;

  7、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人員。

好消息,湖北省關於“低保”的新規出臺啦

三、什麼是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家庭財產和家庭收入

1、家庭經濟狀況是指申請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財產。

顧名思義,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就是對申請人和共同所有的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和財產進行調查。

調查方式是非常嚴肅和繁瑣的,需要與公安、人社、住建、稅務、金融、市場監管、銀行、保險、住房公積金等部門和機構,對低保申請家庭的戶籍、機動車、就業、保險、不動產登記、存款、證券、個體經營、納稅、住房公積金等收入和財產信息進行核對。

調查人員會進入申請人家裡,瞭解所有家庭成員穿什麼檔次的衣服、三餐吃什麼、住房是否高檔小區,是否有高檔品牌家居、出行是否有機動車代步、使用的手機和電腦等生活情況,甚至會到申請人所在的社區或者工作單位走訪調查,詢問鄰居瞭解實際情況等。

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是對低保申請進行審核的最重要的階段,也是最常見的低保申請失敗的一個環節。

  2、家庭財產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主要包括銀行存款和有價證券、機動車輛、房屋等不動產、股權、股份、債券、其他財產。

 3、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規定期限內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好消息,湖北省關於“低保”的新規出臺啦

在核算家庭收入時,有一些比較特殊的規定:

  (1)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償金並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的職工,申請低保時,必須將領取的經濟補償金,扣除該職工從解除勞動關係之日到法定退休年齡期間應繳納的養老和其他社會保險費。剩下的那部分經濟補償金,按當地人均消費支出水平和家庭人口計算可分攤的月數,在可分攤的月數內,該家庭不能享受低保。

這裡也有一個特殊情況:領取一次性補償費用的人員,在可分攤月數內,因病、因災等特殊原因將一次性補償費提前用完,生活確有困難的,可申請低保。

  (2)因城建、危改、拆遷一次性領取住房拆遷補償費的人員,申請低保時,在用拆遷補償款購買住房後有剩餘金額的,其剩餘部分按當地人均消費支出水平和家庭人口計算可分攤的月數。在可分攤的月數內,該家庭不享受低保。

(3)已經超過了退休年齡的仍在辛苦工作的老人、家裡的主要成員缺失的、患有癌症等重大疾病仍堅持工作的、有重度殘疾仍積極就業的、家中有失能半失能老人或嬰幼兒或重病患者需要照護的、懷孕或哺乳的婦女堅持就業等特殊人員,在他們申請低保時,應對他們的收入進行適當扣減。

(4)申請低保時,不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 優撫對象、義務兵按規定享受的優待、撫卹等補助性資金、對國家、社會和人民作出特殊貢獻,政府給予的一次性獎金、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儉學收入及由政府和社會給予困難學生的救助金、人身傷害賠償中生活補助費以外的部分,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及死亡人員的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等、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頒發的見義勇為等各類非報酬性獎金、居民各類醫療保險補助資金和醫療救助金、政府、社會給予的臨時性救助款物、獨生子女費及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和特別扶助金、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高齡津貼和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服務補貼、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補貼、其他經省級民政部門認定不宜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

好消息,湖北省關於“低保”的新規出臺啦

四、不符合財產狀況規定,不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幾種情形

(湖北省各地民政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下面以武漢市江漢區對比為例)

  (1)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債券、債權、黃金、首飾、收藏品的總值人均超過當地月低保標準18倍的;

江漢區:有存款、證券、債券、債權、高價商品(黃金首飾、收藏品等),超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的24倍。

  (2)家庭成員名下有不是用於生產經營且價值超過當地月低保標準18倍的機動車輛(殘疾人用於功能性補償代步的機動車輛,以及普通摩托車除外)、船舶等;

江漢區:家庭擁有機動車。

  (3)擁有2套(含2套)以上產權住房(不含農村民宅),且人均擁有建築面積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倍的;

江漢區:家庭有兩套房產(有產權或者無產權都算),或者三年內新購新建住房,而且人均面積超過了16平方米。

  (4)家庭成員名下有非居住類房屋(如商鋪、辦公樓、廠房、酒店式公寓等)的,但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場所且面積不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倍的除外;

江漢區:家庭擁有商鋪、門面。

  (5)家庭成員擁有企業、註冊公司且一年內有納稅記錄的。

江漢區:其他不能享受低保的特殊規定,一年內因賭博、嫖娼處罰過;吸毒導致生活困難且沒有改正;違法結婚、收養和違法生育子女且未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家庭成員達到法定的就業年齡,並且具有勞動能力,一年之內沒有正當的理由,連續3次拒絕接受介紹的工作;安排子女擇校,或者送子女出國留學;對家庭收入不如實申報或者拒絕核查。

五、獲得低保後生活仍困難的,應該怎麼辦

  對於高齡老年人、未成年人,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生活困難人員,在他們獲得低保後生活仍然很困難的,可以對其本人,按照不低於本地低保標準20%的比例增發補助金。

好消息,湖北省關於“低保”的新規出臺啦

低保對低收入、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起到了保底、兜底的救濟作用,對解決貧困家庭的基本生存問題發揮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湖北省“低保”新規的出臺,使得申請低保的條件和程序更嚴格、更透明,更讓某些將低保當“福利派送”的行為暴露在陽光下,接受群眾明亮雙眼的監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