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晉曹遵六世同居

《宋史》巻四百五十六《列傳》第215《孝義》記載:

鹹平後,又有保定軍孫浦、襄州常元紹、蔡州王美、解州董孝章並十世同居;莫州高珪、永定軍朱仁貴、潞州邢浚、相州趙祚八世同居;麟州楊榮、隰州趙友、開封李居正、潁州張可象、衛州張珪、滄州崔諒七世同居;邢州王覺、趙州曹遵六世同居。

宋李燾撰《續資治通鑑長編》巻八十二中也記載,真宗大中祥符七年五月“丁亥,趙州言寧晉縣民曹遵六世同居,詔旌其門。遵,利用兄也。”這些都說明曹家最起碼在北宋時有六輩人住在寧晉。下可推及曹利用的侄孫,上可推及曹利用的曾祖父。曹利用的曾祖父就是曹彬的祖父。

曹遵,“利用兄也。”

 《畿輔通志》卷七十八:“宋,曹遵,趙州人,六世同居,真宗時旌表。”

《趙州志校注》趙縣地方誌編纂委員會,1985年8月第一版直隸趙州志卷十一《人物誌》孝義,134頁:“宋,曹遵,六世同居,鹹平中,詔旌之。仍蠲(JUAN)其課調,祀忠義。”宋真宗趙恆年間,免其課稅。

這在古代叫“合族共居”。自西周周公制禮作樂,歷代王朝大都提倡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合族共居的大家庭,還給以種種獎勵,或減免其賦稅,或為之建牌坊加以旌表,甚至皇帝還加以封誥。在與包拯、范仲淹同時的宋代浙江就有一陳姓合族共居的大家庭,家口竟達三千九百多人,被帝王多次封為“義門”,明代方分流全國各地,故舊有“全國陳姓出義門”之說。

寧晉曹遵六世同居

累世同居是中國傳統社會的一種家庭形式,其最基本的特點是同居、共財、合爨。累世同居起源於漢代並貫穿歷代,趙翼《陔餘叢考》曰:“世所傳義門,以唐張公藝九世同居為最。然不自張氏始也。《後漢書》,樊重三世共財。繆彤兄弟四人,皆同財業。及各娶妻,諸婦遂求分異。彤乃閉戶自撾。諸弟及婦聞之,悉謝罪。蔡邕與叔父從弟同居,三世不分財,鄉黨高其義。如陶淵明《誡子書》雲:穎川韓元長,漢末名士,八十而終。兄弟同居,至於沒齒。濟北氾幼春,七世同財,家人無怨色。是此風蓋起於漢末。”宋明以後耕讀傳家的地主階層中出現了大量數世同居現象。歷代義門,見於各史孝友孝義傳者,《南史》十三人,《北史》十二人,《唐書》三十八人,《五代》二人,《宋史》五十人,《元史》五人,《明史》二十六人。不在孝友孝義傳,而雜見於本紀列傳者不計其數。《清史稿》七人。

近讀《寧晉風物》,說寧晉縣南馬莊有一張姓人家,從乾隆四十五年到光緒二十七年,前後長達123年沒分家,人口多達一百多口,直到上個世紀文革破舊,才將“七世同堂”的匾額砸爛後而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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