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樣“元宵”節 執行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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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元宵節,在這閤家歡樂的日子,北法人誠摯向大家道聲

别样“元宵”节 执行暖人心

而在這特別的日子,二樓調解室也出現了讓人暖心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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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上午,陰雨綿綿,寒氣逼人。在北流市人民法院調解室內,申請執行人梁某正在數著被執行人肖某所給付的執行案款。主辦法官通過大量地釋法工作,不但成功執行完結該件案子,還一起解決了雙方孩子的醫療費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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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2018年6月12日經該院調解,申梁某與肖某協議離婚,肖某給予梁某一次性補償款人民幣50000元。但該款肖某一直未履行,無奈,梁某隻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肖某履行民事調解書所確定的義務。

主辦法官在主持調解過程中,瞭解到雙方最大的分歧在於:雙方所生孩子的醫療費用的承擔問題。因雙方所生孩子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導致孩子的生長髮育落後和智力低下,需要每月到醫院注射基因重組人生長激素,一年的花銷大概36000元。肖某認為該項花費過大,希望作為母親的梁某能共同承擔。因為該項費用雙方達不成一致看法,所以才讓執行工作受阻。

梁某認為:一單歸一單,一碼歸一碼,先解決了這起執行案,後續孩子的醫療費大家可以相互協商或者肖某另起訴自己都行。但主辦法官認為:以現在雙方的態勢,雙方就孩子的醫療費都可能協商不一致,如果再通過訴訟解決,勢必會提高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也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為徹底解決該案所可能衍生出的其他案件,法官決定對該案及相關醫療費用一起解決。

調解結果

經過執行法官的耐心梳理及從親情、實際經濟成本等方面釋法,最後雙方當事人達成如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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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執行人肖某當場給付申請執行人梁某50000元,該案作結案處理;

2、對於孩子的醫療費問題,以醫院出具的正式發票為準,雙方各承擔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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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不但順利執結,還解決了執行案件所可能衍生出的新案,此舉不但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而且有效節約了司法資源,獲當事人的一致好評,使當事人在寒冷的天氣裡備感溫暖。

作者|謝蘭鋒

北流法院新媒體團隊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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