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關於《國家安全法》、《網絡安全法》,你知道多少?

維護國安,人人有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關於《國家安全法》、《網絡安全法》,你知道多少?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29號主席令予以公佈。法律對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共7章84條,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什麼是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國家安全包括什麼

國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11大領域。

作為個人,應履行哪些義務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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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你我共創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關於《國家安全法》、《網絡安全法》,你知道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佈,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作為我國網絡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其在網絡安全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一秒讀懂網絡安全法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關於《國家安全法》、《網絡安全法》,你知道多少?

內容看點

1、不得出售個人信息

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網絡產品或服務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網絡運營者不得洩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2、嚴厲打擊網絡詐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絡發佈與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3、以法律形式明確“網絡實名制”

網絡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對“網絡實名制”作出規定: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的服務。

4、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

對包括公共通信、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實行重點保護。

5、懲治攻擊破壞我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境外組織和個人

境外的個人或者組織從事攻擊、侵入、干擾、破壞等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網絡安全法與個人

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自然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

1、擴展個人信息保護範圍

《網絡安全法》第22條第2款規定:“網絡產品、服務具有手機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涉及用戶個人信息的,還應當遵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2、強化服務商在用戶信息洩露後的告知義務

《網絡安全法》第42條:“網絡運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洩漏、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洩漏、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示用戶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3、完善互聯網個人信息刪除更正制度

《網絡安全法》第43條:“個人發現網絡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發現網絡運營者收集、儲存的其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予以更正。”。

怎樣維護個人信息的安全?

第一、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得個人信息,不得分發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第二、依法負有網絡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他工作人員,必須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不得洩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三、網絡運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洩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素材來源於網絡、中國普法、智慧普法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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