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沙縣人民檢察院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了一起刑事申訴審查案件公開答覆的現場辦案活動。
案子是這樣的......
該院第五檢察部受理了一起楊某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決的申訴案件。經調卷閱卷審查,原案件辦理程序合法、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處理結果恰當,申訴人提出的理由不成立,依法不予支持抗訴請求。
為更好地開展案件的釋法說理工作,把以人民為中心的檢察工作要求落到實處。該院邀請市級人民監督員(律師)前往金沙縣某鄉鎮為申訴人送達刑事申訴審查結果通知書,並請當地村鎮領導一同參與公開答覆。答覆過程中,檢察官有的放矢開展以案釋法,用法律剖析真相,用專業闡述了案件判決的合法性、合理性。人民監督員則通過通俗易懂的語言為申訴人答疑解惑,進一步消除了申訴人對判決的疑慮。申訴人楊某對該院公開答覆執法辦案表示滿意並表達了息訴罷訪意願。
金檢君有話說
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檢察執法辦案活動,不僅是響應最高檢出臺的《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的生動體現,也有利於提升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和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能順利化解矛盾糾紛,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的一劑“良藥”。
供稿:第五檢察部、綜合業務部
圖:綜合網絡
審核: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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