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印良品商標案終審宣判,商標之戰接近尾聲

據報道,日本無印良品在進入中國之前,沒能提前佈局註冊商標,中國的“無印良品”商標在部分商品類別中被搶注。導致日本良品計畫因在24類棉織品、毛巾等品類上使用“無印良品”商標,被告上法庭。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就無印良品侵犯商標權糾紛案已作出終審判決,判決日本株式會社良品計畫及其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棉田公司、北京無印良品註冊商標專用權並賠償經濟損失。

無印良品商標案終審宣判,商標之戰接近尾聲

我們可以瞭解一下,什麼是註冊商標,什麼是馳名商標?
根據《商標法》第三條,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無印良品商標案終審宣判,商標之戰接近尾聲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2003年4月17日頒佈的《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馳名商標可以概括為,是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根據企業的申請,官方認定的一種商標類型,在中國國內為公眾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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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不僅僅侷限於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申請註冊或者使用時,都將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因此馳名商標被賦予了比較廣泛的排他性權利。而且“馳名商標”持有企業的公司名以及網址域名都會受到不同於普通商標的格外法律保護。 到目前為止,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認定的商標共有1624個,其中外資品牌佔98個。


就日方敗訴情況來看,估計日方“無印良品”暫不屬於馳名商標保護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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