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星的代理人,真的是神仙姐姐啊!

現在鮑毓明性侵李星星一案,已經發展到全民關注的地步了。

有人給加害人洗地,說他跟14歲少女是戀愛關係。

鮑毓明一方,還在控訴受害者發言不實,以每個字兒都鑽法律空子的方式說要“適度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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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只要是個有良心的正常人都知道。

只要是一個40多歲、200來斤的油膩中年人,對未成年少女進行了性侵,那就是犯罪,就是禽獸行為。

這是無論誰來說,怎麼說,都不可能有反轉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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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真的有反轉,那隻會是一種可能:

李星星沒有被任何人性侵過,她還在上中學,至今為止所有事情都是她幻想出來的。

如果這種情況不可能出現,就好好等著司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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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在很多人,對這起案件的發展已經持悲觀態度了。

鮑毓明作為大律師,有錢有勢有地位,還擅長利用法律為自己開脫,受害人勝訴的可能性太小了。

但是好在郭建梅接了李星星案,為這起帶著悲涼氣息的案件,帶上了一層熱血色彩。

她跟鮑毓明雖然都是律師,可立場真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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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於網易新聞)

一方是熟悉法律善於鑽空子的嫌疑人,另一方是聞名海外行俠仗義的公益律師。

終究是“姐姐來了”拯救李星星於魔爪,還是在惡魔的操作下給更多人提供標準的“送養小孩守則”,就看最後的結果了。

可以看下這位了不起的女性,郭建梅到底是誰。

郭建梅的頭銜之多讓無數人敬佩,她是“全球女性領導者獎”、“公益律師年度人物獎”、“西蒙·德·波伏娃獎”、“諾貝爾替代獎”的獲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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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是2006年度的國家“公益楷模”,更是中國第一位專職公益律師,就連《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都是她參與起草的。

從業24年在,經手4000起案件,12萬婦女得到了幫助。

她的客戶都是些蓬頭垢面的弱者:沒錢請律師的家暴女性、被強姦的幼女、遭遇職場歧視的女生……

有些時候,連普通人見到這類受害者,都會皺著眉頭繞開,郭建梅卻一直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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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接下的案子非常多,也非常複雜。

一位江蘇徐州婦女的兒子疑似被當地民警打死,屍首手指斷裂、滿身淤青,她來京上訪卻沒有結果。

後來她意外被一輛大巴撞到重傷,全身骨折,一隻眼球被摘除,可僅僅拿到了3萬賠償,不幸的是這幾萬塊錢又被人偷了。

郭建梅在見到她時,女人已經眼睛流膿,滿身臭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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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梅為這場案件寫了8000字代理詞,覺得會勝訴,等到了法院,法官態度極度惡劣,還沒等她宣讀就直接判敗訴了。

走出大門之後,兩個人一個無聲垂淚,一個嚎啕大哭。

還記得當年的“宋山木案”嗎?

作為一個大型培訓機構總裁、網絡早期網紅、“正能量”一詞發明者,宋山木強姦了公司裡的實習女大學生,還在威脅下拍了受害者裸照,後來經調查後發現,該公司還有好幾個女職員遭到了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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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法庭上,宋山木跟律師特別無恥,一會兒說他跟這些女性是情人關係,一會兒說“她們向我要錢”,非要往賣淫上面靠,謊話連篇,漏洞百出,而受害人卻只能在一旁,繼續承受這種奇恥大辱。

幸好女員工找到了郭建梅,這場案件在幾番努力之下勝訴,法院判被告宋山木強姦罪,判有期徒刑四年。

在郭建梅與其機構千千律師事務所的代理下,很多案件甚至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甚至推動了法律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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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的已婚婦女李彥,遭受了長期的家庭暴力,曾經多次向婦聯求助、向派出所報警,後來在跟丈夫的衝突中暴力殺夫並碎屍。

郭建梅律師為李彥二審辯護,她在網上舉辦了撤銷死刑的簽名活動,最終死刑改成了死緩,這起案件引起了大家的關注,人們開始討論家庭暴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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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梅還處理過幾起類似“遼寧營口嫖宿幼女案”的案件,受害者都是12、13歲的女孩,她們遭到綁架還被強姦。

可是等判決下來時,嫌疑人的罪名卻是“嫖宿幼女”,最高刑罰不過是坐十幾年牢,交點兒罰金罷了。

在郭建梅她們的幫助下,很多人開始瞭解到“嫖宿幼女”的罪名根本立不住。

很多受害人不僅遭受身體上的創傷,還得揹著“賣淫”的罵名,幾年後“嫖宿幼女罪”也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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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案發現場)

郭建梅的確是一個“扶弱者前行”的人,她的客戶都是處在最底端的人群,負責免費幫助那些苦難的女性。

也許是因為成長經歷,她對此也感同身受,她說過“我知道社會是怎麼欺負弱者的。”

郭建梅的奶奶餓死在賣饃的路上,去世時筐裡還有好幾個饃,她一口都不敢吃就是怕被丈夫打,而姥姥只是因為沒有生下兒子,就被夫家掃地出門,無奈之下只能改嫁。

而郭建梅本身就遭受過不少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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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河南人、農村出來、家裡沒錢、打扮土氣,即使後來考上北京大學了,還在畢業後放棄了薪資優厚的穩定工作,做起了公益律師。

這些都給她帶來了白眼,大眾說她是在作秀博關注,法官問她“是沒有案源嗎”,怎麼為這類人代理案子,她甚至遭受過當地企業和官方的威脅。

偏見與無知混成一團,所有階級都無法越過,郭建梅在幫助那些弱者時,是實實在在地體驗他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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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處境是真的艱難。

她沒有任何報酬,免費為那些窮苦女性服務,可代理案件經常敗訴,所在機構沒有足夠的資金,甚至連人才都不夠,現在大家都去做能賺錢的商業律師了,誰偏偏找罪受,像她一樣當個公益律師?

跟她的同學們相比,郭建梅宛如異類。

同樣是畢業於北大法律系,比她成績差的同學,都當上了財團老總,有的大律師身家上億,有的進了司法部門。

哪怕是在聚會上,她也會聽到誰接到了一個幾百萬的案子,誰換了一輛豪車,誰又買了一輛別墅。

她說律師這行的現狀就是:“中國的律師有14萬人,大約平均一萬人才一個律師,但現在90%的律師只為10%的人服務。”

她遇到過不少男律師,過的都是那種很享受的生活,每天喝酒、聚會、拉關係、養好幾個情人,可偏偏收入千萬,還是大公司的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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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梅是無法過上這種有錢、有名譽,又會享受的生活嗎?

並不吧!

郭建梅既然是公益律師這條路上的前行者,也證明了她在專業上的能力,有很多商業案件找她出山辯護,可是她都沒答應。

她在海外也有非常大的名氣,很多海外公益律師事務所,也出高薪邀請過郭建梅移民工作。

可她都統統拒絕了,郭建梅說“我對移民不感興趣,我覺得我的事業還是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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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弱勢群體服務是她的理想,更是信念,因為她知道,世界上有一種東西不可戰勝,那就是正義。

2011年當她所在的機構搬離北大時,她發佈過這樣的聲明:

“我們從事的是正義的事業,而正義是不可戰勝的。別了,北大!不別的是我們對公平和正義永遠的追求,對中國法治堅定不移的信念。”

對於自己做公益律師的選擇,她也很堅定:

“我覺得自己像一列火車呼地就衝出去了,還沒顧得上想為什麼。有的人趨名,有的人趨利,像我這樣的,是趨理想、趨信仰的。要怎麼對待自己的生命?怎麼樣才不枉費一生?我不想做商業律師,不想做家庭婦女,我就想做公益律師,這樣才快樂。人要為精神活著,否則,人生就沒有意義。”

當面對自己的客戶時,郭建梅抱有最純粹的人文關懷:

“我們應該努力幫助那些在社會中處於弱勢的人們,讓他們活得更體面、更有尊嚴。一個文明的社會,應該讓不同性別、年齡、民族,有錢或沒錢的人平等地享受法制的陽光。”

如果說“姐姐來了”是一句口號,我們見過那麼多女星維護受害者,而郭建梅則是幾十年都在踐行著保護弱者的原則。

在如今的環境下做這種不討好事情,是真的困難,可她始終都沒放棄,無論面對什麼風浪,她都會說出那句:“這是比太陽還光輝的事業。”

現在如果有人瀏覽下郭建梅所在的千千律師事務所,會發現她不僅幫助弱勢女性,還支持殘疾人群、農民工等等人群。

世界上還有這樣的人存在啊,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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