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宗“廢王立武”的背後:士族的盛極而衰,庶族的絕地反擊

“小公主被殺案”是大唐王朝的未解懸案之一,也是武則天一生一道揮之不去的陰影。關於小公主的死因,連史書的記載也眾說紛紜,根據《新唐書》和《資治通鑑》的說法是武則天趁人不備掐死了小公主,然後嫁禍王皇后。而《舊唐書》和《唐會要》卻只記載了小公主是暴卒,未寫明死因。

不管小公主的死究竟是不是有人故意為之,這件事對武則天而言正式吹響了向王皇后宣戰的號角,也讓一向懦弱的唐高宗李治第一次產生了“廢王立武”的念頭。

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要撼動王皇后的後位,就不得不翻越眼前的一座大山,就是獲得以長孫無忌為首的朝臣的支持。而在看中出身、門第的唐初,武則天和王皇后基本就沒有可比性,這似乎是一場難以取勝的硬仗。

唐高宗“廢王立武”的背後:士族的盛極而衰,庶族的絕地反擊

當時唐朝的一流世家是“崔盧李鄭王”,天下人皆以娶五姓女為榮,而王皇后正是出自其中的“太原王氏”。王皇后家世顯赫,高祖父王思政是西魏將領,官至尚書左僕射,父親王仁祐是太宗年間的司空兼魏國公。王氏家族與李唐皇室世代聯姻,唐高祖李淵之妹同安大長公主是王皇后的叔祖母,王皇后的母親魏國夫人柳氏的叔母是唐高祖的外孫女,而當朝宰相柳奭又是王皇后的親舅舅,更為重要的是王皇后是太宗在世時為當時還是太子的李治親選的太子妃。

出身世族大家,太宗欽定兒媳,這樣的優勢使得王皇后得到了以長孫無忌、褚遂良、韓援、柳奭為首的朝中士族階層大臣的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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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反觀武則天這邊,父親武士彠是靠木材起家的小商人,雖然憑藉著出資幫助李淵造反做到了工部尚書,封為應國公,但是在講究出身的士族階層看來,武氏就是投機取巧的“政治暴發戶”。更為重要的是武則天是太宗時期的“武才人”,子奪父妻屬於違反人倫,這更加讓士族階層所不齒,所以“廢王立武”遭到了朝中士族大臣們的強烈反對。

就在武則天和高宗為此事一籌莫展的時候,以李義府和許敬宗為首的庶族階層,在士族階級的長期打壓下,終於看到了一絲曙光,他們決定以力挺武則天為契機,對長期處於政治核心的士族階層進行反撲,於是以“廢王立武”為導火線,實則是士族和庶族的政治拉鋸戰徹底打響,雙方開始了一場生死較量。那麼為什麼庶族階層會對士族階層恨得如此咬牙切齒呢?這還要從士族階層的興起和發展說起。

一、士族階級的興起和發展

唐高宗“廢王立武”的背後:士族的盛極而衰,庶族的絕地反擊

所謂士族一言以蔽之就是世代為官的名門望族。而士族的產生與一定的社會政治背景息息相關。

  • 興起

我們知道古代的平民分為四個階層,即“士農工商”,排在第一位的就是靠讀書走上仕途的“士”。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官僚多以通曉經史起家,漢武帝為了網羅天下人才,推出了“察舉”和“徵辟”這兩條人才選拔之路,這兩項制度說白了就是從地方上選拔飽學之士和有名望的知識分子入朝為官,這些人在朝廷得勢之後,首先要提拔的就是自己在地方上的親戚朋友,他們之間互相通婚,這就造成了這些人“抱團取暖”,他們有權、有勢、有錢、有文化,在中央是政治上的合作伙伴,在地方上則形成了一方豪強。

這些世家大族的後代子孫們也以讀書入仕為目標,經過幾代人的共同努力,至東漢末年,出現了累世公卿的家族,這些士大夫們身居高位,門生、故吏遍佈天下,而東漢時期選士首先看的就是族姓門第,所以世家大族的子弟在察舉、徵辟中往往會得到優先選拔的機會,久而久之就發展成為一個特殊的階層,這些士族階層逐漸形成了

“政治壟斷”,在政治上把控中央和地方政權,在地方上則兼併土地、經營莊園,漸成割據,成為稱霸一方的名門望族,如東漢末年出身“四世三公”的袁紹,就是家族世代為官的典型代表。

  • 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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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末年,士族勢力進一步發展,而擔任丞相的曹操因為出身宦官之家被當時的名士階層所不齒,所以曹操在選拔人才時一貫強調

“唯才是舉”,不拘一格選拔那些真正有治國方略的飽學之士,同時他也注重對名士的爭取。曹操死後,曹丕當政,他聽從了陳群的建議推出了一種新的人才選拔制度,即”九品中正制“

所謂九品中正制大體是指由各州郡分別推選大中正一人,所推舉大中正必為在中央任職官員且德名俱高者。大中正再產生小中正。中正就是品評人才的官職名稱。大、小中正產生後,由中央分發一種人才調查表,在該表中將人才分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將各地流亡人士無論是否出仕皆登記其上,表內詳記年藉各項,分別品第,並加評語。小中正襄助大中正審核後將表呈交吏部,吏部依此進行官吏的升遷與罷黜。

“九品中正制”頒佈之初,評議人才的標準是家世、德行、能力三者並重,目的是緩解門閥士族與要求參與政治的中小地主階級和知識分子的矛盾,改變名士以出身評人才、操縱選拔的局面。然而到西晉時期,中正在評論人才時只注重家世,完全忽略了被選拔者的才能,造成了“

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結果,九品中正制反而成為了士族階層鞏固勢力的工具。

到了依靠南北士族的支持才得以建立的東晉王朝,士族階層的權勢達到了鼎峰。在皇權更替頻繁的當時,士族門閥的勢力足以與皇權並立,甚至超越了皇權,正所謂“流水的皇帝、鐵打的士族”,在這一時期的士族,政治上把控朝政、壟斷高官,經濟上擁有田莊,佔有大量土地和人口,文化上家學淵源,書法、繪畫等藝術大家人才輩出,婚姻上只與同為士族階層的世家結親,逐漸形成了封閉性的集團,庶族子弟想要進入上層社會基本是無路可走的。

二、唐初士族階層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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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隋唐初期,雖然科舉制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士族壟斷官場的局面,但庶族子弟想要入仕為官,真正進入政治中心仍然相當艱難,士族子弟在很多方面仍然享有很多特權。

夫人雖稟性定,必須博學以成其道,亦猶蜃性含水,待月光而水垂;木性懷火,待燧動兩焰發;人性含靈,待學成而為美。是以蘇秦刺股,董生垂帷。不勤道藝,則其名不立。 唐太宗

1.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力。唐太宗從即位之初就意識到讀書的重要性,下令讓朝臣帶頭在全國掀起讀書學習的熱潮,在他向中書令岑文本說的一段話中就能看出他倡導人人都要讀書,特別是年輕人要積極讀書追求上進的理念,並在國家學堂弘文館成立不久,廣招天下學子到弘文館拜師學習,但是這個機會只針對三品以上的大臣子孫。並且,長安的國子監、四門、廣文等學館,都是貴族和官僚子弟的學校,庶族子弟基本無法享受同等的教育機會,所以只能在地方私塾或以自學的方式獲取知識,不均衡的教育資源使得寒門子弟在起跑線上就輸了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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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門蔭制度。所謂門蔭制,就是指憑藉父祖先人的官祿爵位入仕或者取得入仕資格的一種特權選官制度。《新唐書》明確記載了五品以上的官員都能享受廕庇子孫的特權,並對品階對應的門蔭的品級有詳細的規定,同時規定三品以上能蔭及曾孫,而五品以上只能蔭及孫子,這都說明了門蔭制度是對高官和朝廷勳貴的一種特權,為士族子弟入朝為官開闢了一條綠色通道。

凡用蔭,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從七品上;從三品子,從七品下;正四品子,正八品上;從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從八品上;從五品及國公子,從八品下。凡品子任雜掌及王公以下親事、帳內勞滿而選者,七品以上子,從九品上敘。其任流外而應入流內,敘品卑者,亦如之。九品以上及勳官五品以上子,從九品下敘。三品以上蔭曾孫,五品以上蔭孫。孫降子一等,曾孫降孫一等。贈官降正官一等,死事者與正官同。 《新唐書》

3.減刑的機會。除了能夠以特殊渠道入朝為官,唐代律法還規定:五品以上官員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孫犯流罪(需處以流放刑的罪過)以下的,通常可以降低一等刑罰;七品以上官員的祖父母、父母、妻、子、孫,犯流罪以下的,通常可以用財物贖刑。且贈官品級,視作與正官品級同等效力。

三、庶族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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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錄取名額受限。庶族子弟大多出身寒門,經濟條件不好,沒有家族和金錢的支撐,他們沒有辦法接受好的教育,和從小受到專業培訓的士族子弟相比天生處於劣勢。同時,唐朝初年科舉考試錄取的人數本來就少,每年的門蔭子弟就佔用了很大一部分有限的官員名額,再加上科舉考試年復一年的積累,正所謂“官員有數,入流無限,以有數供無限,遂令九流繁總,人隨歲積“。

又因為士族世家門蔭的數量需要確保,唐政府只好發佈命令“自今以後,每年考試所取明經不得百人,進士不得過二十人”,用限制科舉取士數量的辦法來緩解“士無官,官乏祿”的困局,對庶族子弟而言無異於雪上加霜,想要中舉的難度又加大了。

2.及第不得官。科舉考試競爭激烈,你以為哪天運氣好考上了就萬事大吉了嗎?當然不會,唐代科舉及第後,不過是有了做官的資格,能不能做得成還得經過吏部的考選,因此常常有及第者也不得官的現象發生,如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韓愈,就是在中舉後三次在吏部主持的考試中敗北而不得做官。

除此之外,你就算通過了科舉考試,也過了吏部選拔那道關,如果正好官員的數量超編,也不能立即獲得官職,在此情形下,只能“徒循資格,推排祿位”,排隊候著吧,這個漫長的等待成為寒門子弟的額外負擔,極大的打擊了寒門庶族子弟參加科考和從政的積極性。

3.不得與士族通婚。在科舉這條路上走得步履維艱的情況下,有些人就想了,我能不能通過跟士族聯姻來提高自己的地位,不好意思,士族地位高貴,根本看不起無權無勢無錢的庶族,就算哪天你突然發達了,位列三公,出身不好,仍然會被士族階層拒之門外,可見當時的階層固化有多嚴重。

四、武則天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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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庶族全力支持的武則天最終成功問鼎後位,而為了鞏固來之不易的權勢,武則天必須打破士族對上層政治的壟斷,讓庶族階層成為執行自己政治意志的堅強臂膀,為此武則天出臺了幾項政策。

第一,重修《氏族志》。貞觀六年,唐太宗令高士廉根據社會各階層的普遍共識編制《氏族志》,旨在打破以往純以郡姓作為門第等差的傳統觀念,改變近代士族“賣婚”的現狀。《氏族志》出臺後,以李唐皇族為第一等姓氏,外戚次之,“崔盧李鄭王” 等世家大族被列為第三等,雖然皇族地位得以提高,門閥士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打擊,但士族地位仍然遠遠高於庶族。

武則天這次重修的《氏族志》,則完全打破了士族門閥的等級制度,除了將武氏一族列為第一等外,姓氏的排序完全按照官階來定,將當朝無官職的舊士族全部排除在外,並更名為《姓氏錄》,完全打破了社會上對世家大族的認定。

第二,頒佈禁婚令。魏晉以來,士族階層為了保持自己血統的純正,後代子女的婚姻都是在和自己門當戶對的世家大族中選擇,以維護自己顯赫的社會聲望和社會地位,武則天敏銳的發現了這個弊端,於是她頒佈詔令,禁止北朝以來久負盛名的七姓十傢俬自互通婚姻,降低其標榜的高貴血統,進一步打擊士族階層。

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澤、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婚。 《新唐書》

唐高宗“廢王立武”的背後:士族的盛極而衰,庶族的絕地反擊

第三,廣開科舉。一是首創糊名制。在唐朝前期,科舉考試時考卷不設糊名,這樣就造成了在評卷時容易發生徇私舞弊的案件,故而為了改革弊端武則天首次提出試卷糊名。

二是開創南選。武則天將選拔人才的目光投放到邊遠地區,使得黔中、嶺南等地的人才也有機會進入國家公務員的隊伍。

三是開設殿試和武舉。天授元年,武則天在洛陽洛成殿出題,親自策問舉人,開殿試之先河。長安三年,她又開創武舉,並規定以後“每歲如明經、進士之法,行鄉飲酒禮,送於兵部” ,進行考核。四是首開女科。作為女性的傑出代表,武則天首開女科,使得有意願為國家、為社會做貢獻的知識婦女得意參與政事。

五、達達令說

“廢王立武”最終以武則天的全面勝出而終結,後期武則天又通過一系列措施,沉重打擊了士族的地位,並通過政治手段將長期把控朝政的長孫無忌等人驅逐出朝廷,讓庶族集團的李義府、許敬宗等人進入政治核心,成為貫徹自己政治意志的代言人。從此士族階層一蹶不振,庶族階層進入朝堂的機會增多,朝堂內人才輩出,為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奠定了一個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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