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争冠姓权而离婚”被骂惨了!


“我因为争冠姓权而离婚”被骂惨了!

“我因为争冠姓权而离婚”被骂惨了!


前两天,一位博主“写论文令我快乐-令天写论文了么”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了自己为了争取对孩子的冠姓权而离婚的帖子。


一时之间炸起了两性权利的巨大争论。争论非常鲜明,支持的很支持,否定的很否定。


好吧,今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什么是姓,女性该不该争取冠姓权,现实中哪些女性有很大的冠姓权需求,女博主被骂惨的两个主要原因。


最开始的“姓”,就是字面的意思,源于人类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制度时期,是母系社会,母亲生下孩子后,用以标记母子关系的符号。所以在古代,很多姓氏都是女字旁。中国上古时期就有著名的八姓:姬、姚、妫、姒、姜、嬴、姞、妘。


因此,冠姓代表血统(基因)的延续,给自己的血统冠名。所以,姓是这个血统的名字,也被用来区分族群。


对于被冠姓的后代而言,姓代表着归属与荣誉(以姓为荣和以国为荣本质是一样的)。现在有些人觉得姓什么不重要,但如果在重要场合、著作成果的署名中,把你的姓故意搞错,你可能有一吨的恨要包邮给我。


在先秦时期,祖先们对血统的执着比现在随意很多。随意的体现就是冠姓是为了区分群体,比如区分居住地,而不是区分血统。


黄帝的居住地在姬水之滨,所以以河流的名字“姬”为姓。


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说:“黄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三语》中胥臣解释说:“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衣是也。惟青阳与夷鼓同己姓。”


所以说,黄帝25个儿子,只有2个被冠以自己的姬姓,有12个儿子冠以别的姓,有11个儿子没有冠姓。


在夏朝、商朝分封制时代,很多分封主以被分封的地方为姓,封地内的百姓奴隶也随之取姓。


因此,黄帝的后代衍生出了411个姓。


到了秦汉以后,社会资产增多,人际关系丰富起来,姓氏也开始比较固化,更看重血统背后的资产利益传承。姓氏的变化主要发生在朝代更替时期,旧朝统治者阶级为了活命,改姓埋名。


在这一时期,大环境冠姓特色:基本被冠以父姓。“三纲五常”下的绝对父权、男权,让女性毫无反抗余地。


最开始妇女产生给孩子冠姓的较大需求,应该是离异家庭。在老一辈人的生活中,家暴等家庭问题更突出。情感身心受伤害严重的妇女在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很多男性离婚后没有给予孩子抚养费。


所以在女性情感上,给孩子改姓,是一种割断跟前夫情感记忆的一种方式。比起延续血统需求,这种冠姓更倾向于情感自我保护的需求,以及在前夫不履行义务后的权利剥夺。


在户籍管控没有那么严格的时期,单亲妈妈要给孩子改姓,比现在容易很多。


当下的时期,《婚姻法》字面上承认了父母具有平等的冠姓权,但实际生活中父权仍然占据绝对主导的地位。《婚姻法》允许离异父母可以给孩子改姓,但要求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在现实生活中,另一方根本不会同意。


在最近十年,也有更多妇女产生了给孩子冠姓的需求。主要源于独生女家庭,为了给自己的父亲取得冠姓权,普遍要求女儿生两个孩子,一个随妈妈(姥爷)姓,一个随爸爸(爷爷)姓。或者只有一个孩子,女方家庭要求冠以女方家族的姓氏。不管是一个孩子,还是两个孩子,女方追求冠姓的权利,依然受到很大的阻碍。


虽然很多女性觉得自己不在乎,其实这种不在乎也是权利被父权在数千年过程中绝对剥夺的结果。


历史固化的思维,让发布“为了争冠姓权,我离婚了”帖子的女博主,在一天内遭遇了很大的网络暴力。


我在想,为什么别人要指责她?


指责她的人,主要出于两大原因:一是出于男权思想,觉得孩子冠以父姓理所当然;二是她为了争取自己的冠姓权而离婚,违背了人们对于“女人创造完美母爱”的要求。


既然法律规定两性具有平等冠姓权,就代表父亲优先享有冠姓权不是理所应当的。


所以很多人指责女博主“冠父母姓都一样”的时候,本身存在很明显的逻辑漏洞,既然“父亲冠名权=母亲冠名权”,为什么给孩子冠了父姓就能接受,母亲想要争取自己的冠姓权就要否定她?这种否定的行为,其实是在否定女性平等冠姓权的存在。


事实上,当孩子被冠以父姓的那一刻,就意味着父亲侵犯了母亲的冠姓权。同样,给孩子冠以母姓,也会侵犯父亲的冠姓权。如果只有一个孩子,这是无法调和的冲突。但大家觉得侵犯母亲的冠姓权是正常的,侵犯父亲的冠姓权是不正常的。


这里面会涉及到婚姻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封建社会父权强势的环境下,女性的付出并不被认可,女性创造的所有利益,最终都被冠以夫姓,也形成了一些固化的思维:对男性而言更接受不了孩子不随自己姓。如果孩子没有随自己姓,好像就不是自己的孩子,哪怕财产给这个孩子继承了,也好像给了外人。


所以其实女博主当下的思维跟传统男权思维没有差异,只是性别对换了。


这里我还是要强调一点:对孩子,无论父、母,都不该以姓氏论内外。


然而从封建社会到当下的婚姻,整体社会意识对男性仍然更包容。马克思说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要男性创造了经济价值就满分了。很多人承认家庭的分工,但无意识地认为女性提供或创造的生育价值、家庭劳务价值、家庭剩余价值微不足道。


男性在婚姻中创造了经济价值,就有优先冠姓权,女性在婚姻中创造了经济价值、生育价值、家庭劳务价值、赡养老人的价值,仍然不被支持享受冠姓权。因此,追求冠姓权的女博主,被扣上了“女权”的帽子。


其实“男权”、“女权”,是很中性的词汇,没有好坏之分。只有在侵犯了对方权利的情况下,才是不好的男权、不好的女权。


很多人都在骂“女权”,把女权当成“男权”的公敌,其实当下的我们,无论男女,每一个人都是女权的受益者。女性解放、性别趋向平衡后,法律认可了女性平等的受教育权、工作权利、同工同酬的权利。很多母亲、妻子有了更高的学历,很多母亲、妻子创造了经济价值。无论对孩子,还是对丈夫,都享受到了女性解放、女性平权的好处。


而女博主为追求冠姓权而被暴击,很大程度上,是我们的社会意识更要求女性在婚姻中让利和牺牲,包括为了孩子做出更多妥协,因此很多人攻击她因为争夺冠姓权而离婚,是“不合格的母亲”、“自私的母亲”、“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事实上,女博主离婚事件,是由“男方家庭不让出冠姓权”+”女方坚持冠姓权”共同导致的,各占50%的责任。然而指责她的声音是:“孩子跟谁姓都一样,你为什么要争冠姓权?你搞得孩子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但没有人指责男方:“孩子跟谁姓都一样,你为什么不肯让出冠姓权?你搞得你孩子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


这里大家都以为孩子跟谁姓都一样,其实不完全正确。


对于孩子而言,重要的是:第一次跟谁姓,跟谁生活更温暖。所以,对于孩子而言,第一次冠的姓或者有爱便是姓。那么怎么判定第一次该跟谁姓?


我们再看看我们对女性的要求。为什么人们为女博主为争取冠姓权离婚的反应那么大?


这种差异的根源就在于:人们要求女性要对孩子更多负责。这就跟:“离婚的时候,人们对于男人不要孩子没有多大感受,对于母亲不要孩子却反应剧烈,指责她不是好妈妈、好女人”的心理动机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是从母亲肚子里出来的。


人们要求母亲对孩子更负责,是源于害怕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不爱自己的恐惧。虽然自己身上有父母双方的基因,但归根还是母亲孕育了自己,所以人们对于母爱的需求总量,多于对父爱需求的总量。所以同等责任下,人们不会指责男性,却觉得女性的行为让自己受不了,不自知地以孩子的名义对女方发起攻击。顿时之间,好像全天下的人都成了孩子的亲妈,只有亲妈不是妈。


既然大家内心深处认为母亲理所应当为孩子承担更多责任,认为母爱才是更让人安心的生命之源,为什么不认为:生育孩子的母亲,更有资格享受孩子的冠姓权?


否定她的女性,也在否定自己的权利;其实骂她的女性,也在骂自己:你不该争取冠姓权、你让孩子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你这么做就不是一个好妈妈、你这么做就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