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上接C20版)

(上接C20版)

(4)如因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投資者無法正常使用其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工作,請及時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繫。

二、推介的具體安排

本次發行不安排網下路演推介。

本次發行擬於2020年4月15日(T-1日)安排網上路演,具體信息請參閱2020年4月14日(T-2日)刊登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路演公告》(以下簡稱“《網上路演公告》”)。

三、網下投資者參與的條件與程序

(一)網下投資者的資格

(1)具備一定的證券投資經驗。機構投資者應當依法設立、持續經營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從事證券交易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個人投資者從事證券交易的時間應當達到五年(含)以上。經行政許可從事證券、基金、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業務的機構投資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最近12個月未受到刑事處罰、未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相關監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採取監管措施。但投資者能證明所受處罰業務與證券投資業務、受託投資管理業務互相隔離的除外。

(3)具備必要的定價能力。機構投資者應具有相應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價模型、科學的定價決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規風控制度。

(4)初步詢價起始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4月9日(T-5日)12:00前按照《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等相關規定在協會完成配售對象信息登記備案工作的網下投資者。

(5)已開通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申購平臺CA證書。

(6)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託憑證日均市值應為1,000萬元(含)以上。其他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託憑證日均市值應為6,000萬元(含)以上。

配售對象是指網下投資者所屬或直接管理的,已在協會完成備案,可參與網下申購的自營投資賬戶或證券投資產品。

(7)根據《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第四條,網下投資者指定的股票配售對象不得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或信託計劃,也不得為在招募說明書、投資協議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載明以博取一、二級市場價差為目的申購首發股票的理財產品等證券投資產品。

(8)根據《業務規範》,被中國證券業協會列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黑名單的投資者,不得參與報價。

(9)投資者不得為以下對象:

①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②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東,主承銷商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③承銷商及其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

④本條第①、②、③項所述人士的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⑤過去6個月內與主承銷商存在保薦、承銷業務關係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已與主承銷商簽署保薦、承銷業務合同或達成相關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⑥通過配售可能導致不當行為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組織。

⑦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公佈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黑名單中的機構或人員。

本條第②、③項規定的禁止配售對象管理的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但應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10)如果網下投資者及所屬配售對象為《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所規定的私募投資基金,該等私募投資基金均須於2020年4月9日(T-5日)中午12:00之前按以上法規規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記和私募基金的備案。備案時間以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http://www.amac.org.cn/)查詢的私募基金公示信息顯示的“備案時間”為準。

若配售對象類型為基金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一對一、一對多專戶理財產品(以下簡稱“專戶產品”);保險機構資產管理產品、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資管產品”),須在2020年4月9日(T-5日)12:00前完成備案。

(11)配售對象應遵守行業監管要求,申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

網下投資者需自行審核比對關聯方,確保不參加與發行人或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係的新股網下詢價。投資者若參與本次發行,即視為其向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承諾其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參與網下詢價及配售的情形。如因投資者的原因,導致參與詢價或發生關聯方配售等情況,投資者應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詢價或配售前對投資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進行核查,投資者應按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配合(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係名單、配合其它關聯關係調查等),如拒絕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經核查不符合配售資格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拒絕接受其初步詢價或者向其進行配售。

(二)網下投資者備案核查材料的提交

本次網下發行,網下投資者提交初步詢價資格核查材料將通過長江保薦投資者平臺進行,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

1、時間要求及註冊網址

所有擬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須符合上述投資者條件,並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即:2020年4月9日(T-5日)中午12:00前註冊並提交核查材料,註冊及核查材料的提交請登錄長江保薦投資者平臺(https://ipo.cjfinancing.com.cn)。

網下投資者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上述材料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有權將其報價作為無效報價處理。

2、核查材料提交步驟

(1)投資者請登錄長江保薦投資者平臺網站(https://ipo.cjfinancing.com.cn),並根據網頁右上角《操作指引》的操作說明(如無法下載,請更新或更換瀏覽器),完成用戶註冊。

(2)註冊審核通過後使用註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長江保薦投資者平臺,完成配售對象選擇。

(3)核查材料上傳。

3、網下投資者向長江保薦提交的材料要求

所有投資者及配售對象應通過長江保薦投資者平臺提交核查材料的電子版。紙質版原件無需郵寄。核查材料的模板可以在長江保薦投資者平臺網站(https://ipo.cjfinancing.com.cn)下載。

機構投資者:

(1)《網下機構投資者承諾函》(蓋章掃描件)所有投資者均需提供;

(2)《網下投資者關聯方信息表(機構)》(蓋章掃描件及EXCEL文件電子版)(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以及QFII這六類機構除外,但需自行審核比對關聯方,確保不參加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係的新股網下詢價。參與詢價即視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係。如因機構投資者的原因,導致參與詢價或發生關聯方配售等情況,機構投資者應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3)《配售對象出資方信息表(機構)》(蓋章掃描件及EXCEL文件電子版)(以非公開募集資金參與本次詢價的配售對象需要提供,配售對象類型包括專戶產品、資管產品和私募基金等);

(4)私募基金備案證明文件(投資者如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規範的私募投資基金,還應提供備案證明的文件掃描件或備案系統截屏)。

個人投資者:

(1)《網下個人投資者承諾函》(簽字掃描件);

(2)《網下投資者關聯方信息表(個人)》(簽字掃描件及EXCEL文件電子版)。

4、特別提醒

本次發行中所有參加初步詢價的投資者報價情況將在《發行公告》中披露,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可以本著謹慎原則,要求投資者進一步提供核查資料,對進一步發現的可能存在關聯關係或者不符合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要求的投資者取消其配售資格,並在公告中披露。

網下投資者需自行審核比對關聯方,確保不參加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係的新股網下詢價。投資者參與詢價即視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係。如因投資者的原因,導致關聯方參與詢價或發生關聯方配售等情況,投資者應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四、初步詢價

1、本次初步詢價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網下投資者應於2020年4月9日(T-5日)12:00前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完成配售對象信息的登記備案工作,且已開通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CA證書,並通過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對象的證券賬戶、銀行賬戶配號工作,成為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的用戶後方可參與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應當使用CA證書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操作,及時更新相關信息,並對其所有操作負責。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私募基金投資者需同時完成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

2、本次初步詢價時間為2020年4月10日(T-4日)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提交申報價格和申報數量。

3、本次初步詢價採取申報價格與申報數量同時申報的方式進行,網下投資者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申報數量,且只能有一個報價。非個人投資者應當以機構為單位進行報價,同一機構管理的不同配售對象報價應該相同。申購價格的最小單位為0.01元。每個配售對象的最低申報數量為100萬股,申報數量超過10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且不得超過500萬股。所有報價需一次性提交,相關報價一經提交,不得撤銷。因特殊原因(如市場發生突然變化需要調整估值、經辦人員出錯等)需要調整報價或申報數量的,應當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具體原因。投資者應按規定進行初步詢價,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網下投資者申報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將被視為無效:

(1)經審查不符合本公告“三、網下投資者參與的條件與程序”要求的;

(2)網下投資者未在2020年4月9日(T-5日)12:00前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完成網下投資者的配售對象信息的登記備案工作並通過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對象的資金配號工作;

(3)配售對象名稱、證券賬戶、銀行收付款賬戶/賬號等申報信息與備案信息不一致的;該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對象的報價部分為無效申報;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未能在中國基金業協會完成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的私募基金;

(5)配售對象的申報數量超過500萬股以上的部分為無效申報;

(6)配售對象申報數量不符合100萬股的最低數量要求,或者申報數量不符合10萬股的整數倍,則該配售對象的申報無效;

(7)網下投資者資格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本公告規定的,其報價為無效申報;

(8)被中國證券業協會列入黑名單的網下投資者;

(9)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10)經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認定的其他情形。

5、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的託管席位號系辦理股份登記的重要信息,託管席位號錯誤將會導致無法辦理股份登記或股份登記有誤,請參與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正確填寫其託管席位號,如發現填報有誤請及時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繫。

五、確定發行價格及有效報價投資者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初步詢價結果,按照申報價格從高到低進行排序並計算出每個價格上所對應的累計申報總量後,協商確定申報總量中報價最高的剔除部分,剔除的申報數量不低於申報總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報價所對應的累計申報總量大於擬剔除數量時,將按照申報數量從小到大依次剔除;如果申報數量相同,則按申報時間從後至前依次剔除,如果申報時間相同,則按照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依次剔除,直至滿足擬剔除數量的要求。最高申報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的申購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於10%。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剔除相應報價的申報後,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綜合考慮剩餘報價及申購數量、發行人基本面、本次公開發行的股份數量、發行人所處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以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

申報價格不低於發行價格且未被剔除或未被認定為無效的報價為有效報價,有效報價對應的申報數量為有效申報數量。有效報價的投資者數量不得少於10家,少於10家的,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中止發行並予以公告,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後可擇機重啟發行。

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方可參與且必須參與網下申購。發行價格及其確定過程,以及可參與本次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名單及其相應的申購數量將在2020年4月15日(T-1日)刊登的《發行公告》中披露。

六、老股轉讓安排

本次公開發行股份不超過3,754.00萬股,全部為新股,不安排老股轉讓,發行後發行人總股本不超過15,016.00萬股。

七、網下網上申購

(一)網下申購

本次網下申購的時間為2020年4月16日(T日)的9:30-15:00。《發行公告》中公佈的在初步詢價階段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必須參與網下申購。在參與網下申購時,網下投資者必須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為其管理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填寫並提交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其中申購價格為本次發行確定的發行價格;申購數量為其在初步詢價階段提交的有效報價所對應的有效申報數量。網下投資者為其管理的參與申購的全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後,應當一次性全部提交。相關報價一經提交,不得撤銷。因特殊原因(如市場發生突然變化需要調整估值、經辦人員出錯等)需要調整報價或申報數量的,應當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具體原因。投資者應按規定進行初步詢價,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網下申購期間,網下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獲配後在2020年4月20日(T+2日)16:00前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款。

(二)網上申購

本次網上申購的時間為2020年4月16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本次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2020年4月16日(T日)前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在2020年4月14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總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方可通過交易系統申購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申購上限不得超過其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總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同時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15,000股。投資者持有市值的計算標準請見《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網上投資者在2020年4月16日(T日)申購時無需繳納申購款,T+2日根據中籤結果繳納認購款。

投資者或其管理的產品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者網上發行中的一種方式進行申購。凡參與網下詢價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產品,無論是否入圍有效報價,均不能參與網上申購。

八、回撥機制

本次發行網上網下申購於2020年4月16日(T日)15:00同時截止。申購結束後,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申購總體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回撥機制的啟動將根據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確定。

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回撥前網上初始發行數量。

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如下:

(1)網上、網下發行均獲得足額認購的情況下,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小於等於50倍的,不啟動回撥機制;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超過50倍低於100倍(含)的,將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20%;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超過100倍低於150倍(含)的,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40%;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超過150倍的,回撥後網下發行比例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0%。

(2)網上發行未獲得足額認購的情況下,網上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由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認購,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則進行配售;仍然認購不足的部分,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協商中止發行。

(3)網下發行未獲得足額認購的情況下,不足部分不向網上回撥,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協商中止發行。

(4)網上、網下均獲得足額認購的情況下,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未超過50倍的,將不啟動回撥機制。

在發生回撥的情形下,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啟動回撥機制,將按回撥後的網下實際發行數量進行配售,將按回撥後的網上實際發行數量確定最終的網上中籤率,並於2020年4月17日(T+1日)在《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申購情況及中籤率公告》中披露。

2020年4月17日(T+1日),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總配號量和中籤率組織搖號抽籤,同時對回撥後網下實際發行數量進行配售,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和網上中籤結果請見2020年4月20日(T+2日)刊登的《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

九、股票配售

T日申購結束後,進行有效申購的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即為有效配售對象。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回撥後網下最終發行數量及參與申購投資者的有效申購結果,按照如下原則確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

1、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提供有效報價並按規定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進行分類,同類配售對象的配售比例相同,投資者的分類標準為:

(1)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為A類投資者;

(2)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的保險資金為B類投資者;

(3)除上述A類和B類以外的其他投資者為C類投資者。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下有效申購情況按照以下原則確定各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其中:

(1)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優先安排不低於回撥後網下發行股票數量的50%優先向A類投資者配售。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在保證A類投資者配售比例不低於B類投資者配售比例的前提下,預設本次網下發行數量的10%優先向B類投資者配售。若按上述預設比例配售,A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低於B類投資者,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可以調整A類投資者和B類投資者的預設比例;

(2)上述A類投資者和B類配售完畢後,其他剩餘部分再向C類投資者進行配售,並確保A類投資者最終配售比例≥B類投資者最終配售比例≥C類投資者最終配售比例;

(3)A類和B類投資者有效申購不足上述安排數量的,在向其足額配售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可以向其他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配售剩餘部分;

(4)A類、B類和C類投資者各自類別內部應進行同比例配售,配售時精確到1股(不足1股的部分捨去),產生的零股統一配給A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若配售對象中沒有A類投資者,則產生的零股分配給B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若配售對象中沒有B類投資者,則產生的零股分配給C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當申購數量相同時,產生的零股分配給申購時間(以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顯示的申報時間為準)最早的配售對象。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確定,則以投資者申購時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中記錄先後順序為準;若由於獲配零股導致該投資者的配售股份超出其有效申購數量時,則超出部分按前述規則順序配售給下一投資者,直至零股分配完畢。

十、網下網上投資者繳款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獲得配售後,應當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

2020年4月20日(T+2日),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在《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中公佈網下初步配售結果,獲得初步配售資格的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發行價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獲配股份數量於2020年4月20日(T+2日)8:30-16:00,從配售對象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銀行賬戶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足額劃付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當於2020年4月20日(T+2日)16:00前到賬。對未在規定時間內或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配售對象,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其全部的初步獲配新股進行無效處理,相應的無效認購股份由主承銷商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將中止發行。

如同一配售對象同日獲配多隻新股,務必對每隻新股分別足額繳款,並按照規範填寫備註。如配售對象單隻新股資金不足,將導致該配售對象當日全部獲配新股無效,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籤後,應根據《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0年4月20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將中止發行。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

十一、放棄認購及無效股份處理

在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結束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實際繳款情況確認網下和網上實際發行股份數量。如果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則中止本次發行;如果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少於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以及因結算參與人資金不足而無效認購的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投資者獲配未繳款金額以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況請見2020年4月22日(T+4日)刊登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結果公告》。

十二、中止發行情況

本次發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詢價結束後,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數量不足10家的,或者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數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詢價結束後,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的有效申購數量未及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或者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的有效申購數量未及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3、申購日(T日),網下有效申購數量未及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4、若網上申購不足,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後,網下投資者未能足額申購的;

5、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的;

6、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就發行價格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7、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後事項影響本次發行的;

8、中國證監會對證券發行承銷過程實施事中事後監管,發現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異常情形責令中止發行的;

9、出現其他特殊情況,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決定中止發行的。

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中止發行並及時予以公告。中止發行後,在本次發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內,經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後,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擇機重啟發行。

十三、投資者黑名單管理

網下投資者參與本次發行應當接受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自律規則。在網下申購和配售過程中,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網下投資者或配售對象存在違法違規或違反《業務規範》和《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的以下行為,將及時報告中國證券業協會。

網下投資者在參與網下詢價時存在下列情形的:

1、使用他人賬戶報價;

2、投資者之間協商報價;

3、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賬戶報價;

4、網上網下同時申購;

5、與發行人或承銷商串通報價;

6、委託他人報價;

7、無真實申購意圖進行人情報價;

8、故意壓低或抬高價格;

9、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

10、不具備定價能力,或沒有嚴格履行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未能審慎報價;

11、機構投資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獨立、不客觀、不誠信的情形。

13、中國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網下獲配投資者存在下列情形的:

1、不符合配售資格;

2、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

3、獲配後未恪守持有期等相關承諾的;

4、網下投資者未按《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要求報送信息、瞞報或謊報信息、不配合中國證券業協會檢查工作的。

中國證券業協會按照規定將違規網下投資者或配售對象列入黑名單。被列入黑名單的投資者不得參加網下申購。網下投資者或配售對象被列入黑名單期滿後,應當重新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十四、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聯繫方式

公司名稱: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鎮於辛莊村臨25號

法定代表人:王淑敏

聯繫電話:010-80725911

傳真:010-80725921

聯繫人:王飛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198號28層

法定代表人:王承軍

聯繫電話:021-61118539、021-61118542

傳真:021-61118978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發行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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