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圖壟斷豆製品市場,吉林長春“豆霸”案二審全案維持原判


近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高檢院和吉林省兩級督辦的掃黑除惡重點案件長春"豆霸"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劉從雲、姜樹巖等 10 名上訴人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

這是一起典型的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企圖壟斷豆製品市場,吉林長春“豆霸”案二審全案維持原判

從2016年末至2018年初,以劉從雲、姜樹巖為首的16人實施了一系列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強迫交易、妨害公務等犯罪活動。

該團伙一度控制了長春市部分豆製品生產企業的產量及多家農產品批發市場的豆製品銷量,甚至導致長春市場上的豆製品價格上漲,為長春市的豆製品行業經營者深惡痛絕。

2019年11月,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劉從雲、姜樹巖等16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企圖壟斷豆製品市場,吉林長春“豆霸”案二審全案維持原判

被告人劉某雲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妨害公務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被告人姜某巖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妨害公務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十三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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