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種“善良”,其實是“作惡”

善惡,往往就在一念之間。

一個真正行善的人,是有尺度的,有規矩的,也是默默無聞的。一個人,毫無底線的善良,也許是作惡,只是自己並沒有感覺到而已。

古人說:“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一個人,到底是不是善良,一時半會說不清,更不能被表面現象所迷惑,誰能夠堅持行善,一輩子都善良,才是真善。

這四種“善良”,其實是“作惡”,希望你都沒有做。人生路漫漫,做錯了,還能及時改正,善莫大焉;做錯了,還是不思悔改,必成大惡。

這四種“善良”,其實是“作惡”

1.縱容別人違法亂紀,其實是助紂為虐。

你敢不敢和壞人壞事作鬥爭,敢不敢檢舉揭發別人的惡行?很多人,都會選擇明哲保身,關鍵時候,覺得不要得罪人,可以躲在一旁,保證自己的安全,就很好了。殊不知,你這樣做,也是違背的社會道德,甚至觸犯了法律。

我的同學張倫,在東莞打工的時候,看到一位老人,被兩個男人圍著,搶奪金項鍊和金耳環。張倫和兩個男人對視了一眼,然後張倫迅速低頭,說了一句“我什麼都沒有看到”,就走開了。過了幾天,兩個男人被抓進了派出所,警察讓張倫去辨認。張倫支支吾吾了老半天,開始是不願意去,後來到了派出所,小聲地說:“我不認識他們,沒有看過他們。”又過了一個星期,派出所把張倫也抓起來了,對他進行了處罰,理由是張倫作了假證。

這件事之後,張倫好幾次都做噩夢,他是問心有愧。他更害怕遇到那位老人,畢竟他的良心過不去。因為這件事,張倫離開了東莞,去了深圳打工。

每個人都應該有正義感,在你勢單力薄的時候,也可以通過借用群眾力量、幫助別人呼救、及時發出聲音等行為,一定程度上制止那些違法亂紀的行為。如果你弄丟了正義感,遇到違法亂紀的行為,也不敢聲張,雖然保住了自己,對惡人是善良的,但實際上是“助紂為虐”,是一種“惡行”。

這四種“善良”,其實是“作惡”

2.過分溺愛孩子,其實是培養“巨嬰”。

曾經看了一個短視頻。一個十多歲的男孩,在大街上踢打自己的母親,但是母親一直都沒有還手,而是對男孩說:“別打了,別打了,我什麼都答應你。”過了一會,母親拿了兩百塊錢給男孩,男孩才一溜煙跑了。男孩並沒有跑遠,而是跑到了不遠處的網吧。

當孩子需要什麼的時候,你只說“好”,從來不說“不好”,就是讓孩子以為父母是無所不能的,任何要求都是可以實現的,根本沒有意識到生存的艱難,也沒有受到任何的挫折。一個孩子,成長的路上,太順了,就像溫室裡的幼苗,見風見雨就會蔫了;父母過分溺愛的孩子,連父母都敢打,那麼走上社會,也是橫行霸道,不僅敗家,還會坑害社會,變成“巨嬰”。

過分溺愛孩子的父母,表面上是“心疼”父母,口口聲聲說“我的孩子還小”,結果這樣的善良,變成了作惡。雖然父母沒有直接作惡,但是他們的孩子在行惡,他們是有責任的。

這四種“善良”,其實是“作惡”

3.任由別人欺負自己,其實是虐待自己。

“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一個人過分老實,看起來是大善人,也不得罪人,其實是虐待了自己,是在對自己作惡。

我的同事劉玫,在下班的時候,被一個前任男友攔住,敲詐了幾百塊錢,但是她並沒有報警,也沒有告訴別人,害怕別人說自己軟弱。過了幾天,前任男友再次攔住劉玫,又要走了幾百塊錢。有一天,劉玫回到家,聽到敲門,開門一看,是前任男友找上門來了,嚇得她渾身發軟。前任男友在她家吃飯喝酒,然後大搖大擺走出去。這一幕,恰好被小區的劉大爺看到了,劉大爺趕緊報警,在他走到小區門口的時候,被警察抓走了。要不是劉大爺,劉玫還要繼續被欺負。

一個人總是任由別人欺負,就變成了軟柿子,讓自己永遠無法抬頭做人,利益都會被別人算計,越活越糟糕。有的人,你一次退讓,別人就變本加厲傷害你,讓你苦不堪言。你的善良,要帶著鋒芒,否則就是“作惡”。

這四種“善良”,其實是“作惡”

4.借行善之名,到處炫耀自己,也是作惡。

《朱子家訓》裡寫道:“善欲人見,不是真善;惡恐人知,便是大惡。”意思是說,一個人做了好事,而想他人看見,就不是真正的善人;做了壞事,而怕他人知道,就是真的惡人。

有的人,做好事,不是為了幫助別人,而是為了炫耀自己,或者是有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比方說,一個人去貧困家庭走訪,帶了一些米和食用油,但是臨走的時候,要貧困家庭送他一面錦旗,以此作為感謝;一個人在路過池塘的時候,遇到小孩掉進了池塘,趕緊跑過去,把小孩撈出來,等小孩的父母趕來,他提出“給他一萬塊錢感謝費”的要求。這樣的行為,表面上是善良,其實是作惡。

有的人,做好事,不留名,就是有人來採訪,也拒絕了。有的人,做了很多的善事,但是一直很低調,直到多年以後,他的善行,才被人知曉。這樣的人,才是真正的大善人。那些“貪圖名譽、索要報酬”的人,其實是假裝善良,令人深惡痛絕。

“善惡到頭終有報。”真正的善良,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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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配圖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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