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四要求”做好七人普經費保障工作

為進一步做好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經費保障工作,龍巖市人普辦積極貫徹落實國家、省人普辦相關要求,於4月14日與市財政局、市人社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對做好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經費保障工作提出四點要求:

一是確保普查經費足額撥付。要求各縣(市、區)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本著實事求是、強化保障、講求效益的原則,合理安排人口普查經費,分年度落實財政預算,並根據工作需要按時足額撥付到位。

二是確保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勞動報酬落實到位。對從相關部門、鄉鎮(街道)、社區、村(居)委會等單位選調兼職承擔普查任務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在入戶調查期間,根據當地實際和普查工作任務發放人口普查費用補助。

三是確保普查數據處理設備及流量補助落實到位。各級普查機構要在充分利用原有設備資源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政府採購規定流程,根據工作需求及時增配PAD採集設備。

四是切實提高普查經費使用效益。各級財政部門和普查機構要密切配合,加強溝通,科學制定統籌安排使用普查經費計劃,切實加強普查經費的統籌安排使用和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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