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协印发《关于做好涉及新冠肺炎疫情公证工作的意见》

中国公协印发《关于做好涉及新冠肺炎疫情公证工作的意见》

为指导公证机构进一步做好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近日,中国公证协会制定了《关于做好涉及新冠肺炎疫情公证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方公证协会结合本地实际,引导公证机构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中国公协印发《关于做好涉及新冠肺炎疫情公证工作的意见》
中国公协印发《关于做好涉及新冠肺炎疫情公证工作的意见》

《意见》强调,各地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和提高公证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当事人在公证活动中的获得感。坚持改革创新,优化和完善公证业务流程,进一步提升公证行业服务水平。坚持科技引领,不断探索创新公证服务模式,为公证行业发展赋能增效、提供支撑。

《意见》要求,各地公证协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引导公证机构依法依规依政策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认真开展公证业务发展趋势研判,做好公证行业自律管理各项工作,注意收集总结公证行业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经验。

《意见》指出,各地公证协会应优化公证业务流程,创新公证服务模式,引导公证机构积极为医务工作者、解放军指战员、公安干警等重点疫情防控人员提供一站式、驻点式、巡回式公证法律服务,为企业复工复产建立绿色服务通道,提供政策咨询、优先申办、专人接待、上门办理等服务。引导和支持公证机构有序开展跨区域合作,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跨区域公证服务需求。引导公证机构充分运用法律咨询、保全证据、调解等公证执业手段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引导公证机构按照各地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积极与法律援助机构对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公证费用,依法减免。

《意见》还要求各地公证协会要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涉及疫情公证,并对做好遗嘱公证、不可抗力公证、保全证据公证等公证业务提出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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